本技術涉及醫(yī)療器械,具體地,涉及一種雙器械切換組件及醫(yī)療器械。
背景技術:
1、以內鏡下各種手術涉及的醫(yī)療器械來說,往往需要不同種類的器械聯(lián)合使用,如在內鏡黏膜下剝離術(esd)中,常常需要使用高頻黏膜切開刀和內窺鏡注射針,高頻黏膜切開刀用于進行標記、切開、剝離等操作,內窺鏡注射針用于術前的病變粘膜抬起、術中的補充注液。
2、目前,在手術過程中一般需要多次重復插入、退出鉗道以更換不同種類的手術器械,這種更換手術器械的操作往往會延長手術時間,降低了手術效率并增加了患者感染的風險,因此,急需一款能同時裝配至少兩種不同器械的組合組件來減少插入、退出鉗道的次數(shù)。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為了至少部分地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雙器械切換組件包括器械部分、轉動件和連桿部分。器械部分具有并排設置的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轉動件繞一轉動中心轉動的設置,轉動件上相對轉動中心偏心設置有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連桿部分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第一連桿轉動連接于第一連接部,第二連桿轉動連接于第二連接部。其中,第一器械連接于第一連桿遠離第一連接部的一端,第二器械連接于第二連桿遠離第二連接部的一端,以在轉動轉動件時,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其中之一從初始位置運動至工作位置、其中另一從工作位置運動至初始位置。
2、本實用新型的雙器械切換組件,通過轉動上述轉動件,可以根據(jù)不同的使用情況,便捷地切換所要使用的器械,即便捷地切換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并且,可以通過更換不同長度的連桿部分,以實現(xiàn)器械不同的推進或回退距離,從而可以使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可以準確地在初始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間進行切換,有效地提升了雙器械切換組件使用的靈活性和便捷性。
3、示例性地,當轉動轉動件時,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從各自的初始位置運動至各自的工作位置時具有不同的運動行程。
4、示例性地,第一連接部相比第二連接部更靠近于轉動中心;和/或,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的長度不同。
5、示例性地,器械部分還具有導向件,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通過導向件被限定為沿第一方向從初始位置運動至工作位置或從工作位置運動至初始位置,其中,第一方向為與轉動件的轉動中心相平行的方向。
6、示例性地,導向件上開設有通孔,第一器械至少部分和第二器械至少部分穿設于通孔。
7、示例性地,轉動件的外周緣上設置有多個齒狀凹槽。
8、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還提供了一種醫(yī)療器械,包括外層保護鞘和如上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處于各自的初始位置時,位于外層保護鞘內,第一器械和第二器械處于各自的工作位置時,至少部分伸出在外層保護鞘外。
9、示例性地,外層保護鞘連接有手柄,轉動件通過銷軸連接在手柄上。
10、示例性地,手柄上設置有容置空間,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皆設置在容置空間內。
11、示例性地,轉動件的一部分位于容置空間內。
12、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1.一種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當轉動轉動件時,所述第一器械和所述第二器械從各自的初始位置運動至各自的工作位置時具有不同的運動行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相比所述第二連接部更靠近于所述轉動中心;和/或,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的長度不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器械部分還具有導向件,所述第一器械和所述第二器械通過所述導向件被限定為沿第一方向從所述初始位置運動至所述工作位置或從所述工作位置運動至所述初始位置,其中,所述第一方向為與所述轉動件的轉動中心相平行的方向。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件上開設有通孔,所述第一器械至少部分和所述第二器械至少部分穿設于所述通孔。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的外周緣上設置有多個齒狀凹槽。
7.一種醫(yī)療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層保護鞘和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雙器械切換組件,所述第一器械和所述第二器械處于各自的初始位置時,位于所述外層保護鞘內,所述第一器械和所述第二器械處于各自的工作位置時,至少部分伸出在所述外層保護鞘外。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層保護鞘連接有手柄,所述轉動件通過銷軸連接在所述手柄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上設置有容置空間,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皆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件的一部分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