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配件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摩托車固定自動提升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在汽車慢慢普及的現(xiàn)代交通工具中,摩托車以其獨特的機車魅力受到了新一代青年人的喜歡;現(xiàn)在很多人將摩托車與皮卡車、越野車等炫酷狂野派車系結合,作為一種組合交通工具出現(xiàn)在越野,遠足、旅行、探險的生活體驗中,摩托車固定在皮卡車上多半是放倒在皮卡車的后車廂里,行駛過程中如果遇到較為坎坷顛簸的路況,容易出現(xiàn)蹭刮,有損摩托車的機身,而像越野車,吉普車等車型沒有敞篷的車廂,多半是利用支架將摩托車固定在車尾處,使用這種支架時需要將摩托車抬高,費時費力,極為不便,因此市場上急需一種能將摩托車固定并自動提升的裝置將摩托車固定在車廂的后尾處,一起馳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摩托車固定自動提升系統(tǒng)。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摩托車固定自動提升系統(tǒng),由支架、橫梁、提升裝置和固定臺組成;所述支架是由兩個相對的L型固定板組成,所述L型固定板上設有定位孔,將支架固定在車廂后端的尾梁處,所述支架下端固定連接橫梁,所述橫梁一端與凹型固定槽焊接固定;述提升裝置包括第一連桿、第一固定軸、第二固定軸、第一提升軸、第二提升軸、油壓缸和第二連桿。
進一步,所述凹型固定槽上端設有第一固定軸,下端設有第二固定軸,所述第一固定軸通過第一連桿與第一提升軸連接,第一提升軸通過油壓缸與第二固定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軸還連接有第二連桿并通過第二連桿與第二提升軸連接;所述第一提升軸位于提升臺的上部,第二提升軸位于提升臺的底部。
進一步,所述橫梁另一端也對稱設有凹型固定槽并與其焊接固定;凹型固定槽上端設有第一固定軸,下端設有第二固定軸,所述第一固定軸通過第一連桿與第一提升軸連接,第一提升軸通過油壓缸與第二固定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軸還連接有第二連桿并通過第二連桿與第二提升軸連接;所述第一提升軸位于提升臺的上部,第二提升軸位于提升臺的底部。
進一步,所述第二固定軸和第二提升軸之間連接有固定桿,四條固定桿首尾相接形成平行四邊形固定架,在平行四邊形固定架中,相對的兩個軸之間固定有支撐架。
進一步,所述L型固定板下方還設有兩個加強筋。
進一步,固定臺上設有輪胎固定托,所述輪胎固定托是由兩組固定板和兩組固定柱組成。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是:能將摩托車固定在平臺上,然后利用油壓缸將摩托車進行提升,由于車尾處與支撐梁固定,順利將摩托車固定于車尾,省時省力,操作方便,安裝簡單。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左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軸測示意圖;
圖中:1、支架,2、橫梁,3、提升裝置,4、固定臺,11、固定板,21 凹型固定槽,30、第一連桿,31、第一固定軸,32、第二固定軸,33、第一提升軸,34、第二提升軸,35、油壓缸,36、第二連桿,37、固定桿,38、平行四邊形固定架,39、支撐架,41、輪胎固定托,411、兩組固定板,412、兩組固定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圖1為本實用新型左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軸測示意圖;如圖1-2所示一種摩托車固定自動提升系統(tǒng),由支架1、橫梁2、提升裝置3和固定臺4組成;所述支架1是由兩個相對的L型固定板11組成,所述L型固定板11上設有定位孔,將支架1固定在車廂后端的尾梁處,所述支架1下端 固定連接橫梁2,所述橫梁2一端與凹型固定槽21焊接固定;所述提升裝置3包括第一連桿30、第一固定軸31、第二固定軸32、第一提升軸33、第二提升軸34、油壓缸35和第二連桿36。
所述凹型固定槽21上端設有第一固定軸31,下端設有第二固定軸32,所述第一固定軸31通過第一連桿30與第一提升軸33連接,第一提升軸33通過油壓缸35與第二固定軸3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軸32還連接有第二連桿36并通過第二連桿36與第二提升軸34連接;所述第一提升軸33位于提升臺4的上部,第二提升軸34位于提升臺4的底部。
所述橫梁2另一端也對稱設有凹型固定槽21并與其焊接固定;凹型固定槽21上端設有第一固定軸31,下端設有第二固定軸32,所述第一固定軸31通過第一連桿30與第一提升軸33連接,第一提升軸33通過油壓缸35與第二固定軸3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軸32還連接有第二連桿36并通過第二連桿36與第二提升軸34連接;所述第一提升軸33位于提升臺4的上部,第二提升軸34位于提升臺4的底部。
所述第二固定軸32和第二提升軸34之間連接有固定桿37,四條固定桿37首尾相接形成平行四邊形固定架38,在平行四邊形固定架38中,相對的兩個軸之間固定有支撐架39。
所述L型固定板11下方還設有兩個加強筋。
固定臺4上設有輪胎固定托41,所述輪胎固定托41是由兩組固定板411和兩組固定柱42組成。
具體實施例:在使用時,先將摩托車輪胎,利用固定平臺4固定在輪胎固定托41上,固定好之后,啟動油壓缸35,由于油壓缸35伸縮,伸長是帶動與油壓缸固定的提升軸34向上運動,由于提升軸34固定在提升平臺4底部,因此帶動平臺4向上,運動之最高點,本裝置設置平臺運動到與汽車尾 梁同一水平位置即停止運動,此時把摩托車托運至汽車的后車廂處。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