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機動車輛的換擋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機動車輛的換擋裝置,該類換擋裝置包括
-相對于彼此同軸的第一主軸和第二主軸,所述第一主軸和第二主軸借助于雙離合器接合裝置可選擇地連接到機動車輛的驅動軸;
-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所述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的軸線平行于所述主軸的公共軸線并且與所述公共軸線間隔開,并且所述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具有旨在嚙合差速器的齒輪的相應的輸出小齒輪(u’,U,,);
-多對齒輪,所述多對齒輪對應于多個前進擋傳動比以及至少一個倒擋傳動比,其中,每對齒輪中的一個被剛性地連接到主軸中的一個或副軸中的一個并與其一起旋轉,而該對 齒輪中的另一個能夠在副軸中的一個上或在主軸中的一個上自由旋轉;
-多個擋位選擇器裝置,所述多個擋位選擇器裝置用于將所述可自由旋轉的齒輪中的每個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上面安裝有該齒輪的軸;
-其中,所述倒擋傳動比通過下述來限定
-第一倒擋齒輪被可自由旋轉地安裝在第一副軸上并且借助于所述選擇器裝置中的一個能夠被連接到該第一副軸并與其一起旋轉,目的在于選擇所述倒擋;
-所述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可旋轉的致動器鼓,用于控制所述選擇器裝置,所述致動器鼓具有多個凸輪軌道;
其中,所述選擇器裝置包括相應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被可滑動地安裝在與所述主軸和所述副軸的軸線平行的方向上,并且每個都具有接合在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的相應凸輪軌道中的凸輪從動器元件。
背景技術:
一種上述類型的換擋裝置在US 7,487,691 B2中被描述。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上述類型的換擋裝置,從結構的角度看,該換擋裝置是簡單且實用的,并且具有小的總體尺寸。
發(fā)明內容
為了達到這些目的,本發(fā)明旨在提供具有全部上述特征的換擋裝置,并且該換擋裝置還表征為彼此鄰近地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上的每對凸輪軌道,所述每對凸輪軌道控制撥叉狀致動器構件,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與不同的副軸相關聯(lián),并且使其凸輪從動器元件以相對于彼此成角度地間隔開的位置接合在所述至少一個鼓上。由于這種特征,凸輪軌道能夠被設置成彼此十分接近,從而確保了致動器鼓的減少的軸向尺寸,而不會導致接合不同凸輪軌道的致動器構件之間的干涉。優(yōu)選地,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的彼此相鄰的至少兩個凸輪軌道占用了相對于彼此軸向疊置的鼓區(qū)段,使得由兩個軌道軸向占用的總體空間小于所述軌道的單個軸向總體尺寸之和。因此,可進一步減少鼓的軸向尺寸。
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致動器構件中的每個都具有延長本體,所述延長本體具有撥叉形端部以及攜載相應凸輪從動器元件的相反端部,每個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所述本體被可滑動地安裝到一對導向桿上,該對導向桿彼此間隔開并且平行于所述主軸和副軸的軸線。由于這種特征,在鼓旋轉期間,由凸輪從動器元件在鼓的凸輪軌道中的接合引起的由所述鼓傳遞到每個致動器構件的應力被 釋放到兩個導向桿上,而不存在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變形以及接下來在齒輪的接合和脫開步驟中發(fā)生故障的風險。優(yōu)選地,提供兩對凸輪軌道以及分別與所述兩個副軸相關聯(lián)的兩對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與同一副軸相關聯(lián)的兩個致動器構件被可滑動地安裝到同一對導向桿上。仍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提供兩個鼓,所述兩個鼓被同軸地安裝成一個位于另一個的延伸部上,并且攜載沿所述兩個鼓軸向分布的相應兩對凸輪軌道。然而,該裝置可被構想成采用更簡單的構造來制作,其中,具有攜載兩對凸輪軌道的單個鼓,所述兩對凸輪軌道沿所述鼓軸向分布。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與不同副軸相關聯(lián)的每對凸輪軌道控制全部偶數的前進擋或者全部奇數的前進擋。在采用這種布置的情況下,使用兩個鼓允許了更大的使用多樣性,并且允許獲得多個換擋而不會引起牽引中斷。
參考附圖,將從下述的說明中清楚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優(yōu)勢,附圖僅作為示例被提供,在附圖中
圖I是應用了本發(fā)明的換擋裝置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示意 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換擋裝置的主要部件的透視 圖3和圖4是被設置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兩個致動器鼓的透視圖,其中還連同有相關聯(lián)的控制電機以及由此被致動的撥叉狀致動構件;
圖5是在圖3、圖4中可見的部件的截面圖;以及
圖6-8是包括被設置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兩個致動器鼓的單元的透視圖、側視圖以及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是在申請人的專利申請EP 11172411.8 (在本申請的優(yōu)先權日時仍未公開供公眾查閱)內被先前描述的換擋裝置中優(yōu)選應用了本發(fā)明內容的示意圖。如圖I所示的換擋裝置包括相對于彼此同軸的第一主軸IA和第二主軸1B,所述兩個主軸的右端(參考該附圖)經由任何已知類型的雙離合器接合裝置(未示出)能夠被選擇性地連接到機動車輛的驅動軸。以附圖標記2A和2B來總體上指示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所述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的軸線與兩個主軸1A、1B的公共軸線平行并且與該公共軸線間隔開。為了更清楚起見,該附圖將軸1A、1B、2A和2B顯示成就像它們的三條軸線被設置在同一平面內,但是這些軸線實際上并不共面,而是這些軸線被設置成形成為三角形(還可見圖5)。全部的上述軸都經由在齒輪箱的外殼4內的滾子軸承3被可旋轉地支承。
兩個副軸2A、2B在其右端(參考這些附圖)具有輸出小齒輪u’、u”(它們可具有相同或不同數量的輪齒),所述小齒輪旨在按照就其本身而言已知的方式都嚙合差速器(未示出)的齒輪。所述換擋裝置具有多對齒輪,其對應于多個前進擋傳動比以及對應于倒擋傳動t匕,其中,每對齒輪中的一個齒輪被剛性地連接成與一個主軸或一個副軸一起旋轉,而在這兩種情形中,另一個齒輪則相應地在一個副軸或一個主軸上可自由旋轉。此外,仍根據常規(guī)技術,該裝置包括多個擋位選擇器裝置,該擋位選擇器裝置適于以旋轉的方式將所述可自由旋轉的齒輪中的每個聯(lián)接到其被安裝在上面的軸。在具體描述的情形中,附圖標記I、II、III、IV、V、VI、VII、R”分別表示可自由旋轉地安裝到第一副軸2A或第二副軸2B上并且可聯(lián)接到相應副軸以相應地選擇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擋位以及倒擋的齒輪。齒輪I嚙合齒輪10,齒輪10剛性地且永久地連接到第一主軸IA并與其一起旋轉,SP,位于內部主軸上并且處在其延伸超出第二主軸IB端部的端部上。 第二擋位的齒輪II嚙合齒輪20,齒輪20被剛性地連接在主軸IB上。第三擋位的齒輪III嚙合齒輪30,齒輪30被剛性地連接在主軸IA上。第四擋位的齒輪IV和第六擋位的齒輪VI都嚙合同一齒輪46,齒輪46被剛性地連接在主軸IB上。第五擋位的齒輪V和第七擋位的齒輪VII都嚙合同一齒輪57,齒輪57被剛性地連接在王軸IA上。用于可旋轉地聯(lián)接齒輪I、II、III、IV、V、VI、VII、R”中的每個的選擇器裝置通過附圖標記Sl/7、S2/6、S3/5、S4/R來表示,這種選擇器中的每個都能夠沿彼此相反(或相對)的方向致動,以選擇不同的擋位(跟隨在附圖標記S后面的數中的數字表示因此可選擇的擋位)。第二前進擋位由一對齒輪20、II限定,它們中的第一個被永久地連接到最外的主軸IB以便與其一起旋轉,而另一個則被安裝成能夠在第二副軸2B上自由旋轉并且能夠經由在附圖中示意性地示出且用附圖標記S2/6表示(該附圖標記用于表示這種裝置在一個方向上選擇第二擋位而在另一方向上選擇第六擋位)的接合裝置與該第二副軸2B聯(lián)接從而
一起旋轉。倒擋傳動比由第一倒擋齒輪R’以及第二倒擋齒輪R’ ’限定,第一倒擋齒輪R’被安裝成能夠在第一副軸2A上自由旋轉并且經由選擇器裝置S4/R與第一副軸2A可旋轉地聯(lián)接,而第二倒擋齒輪R’ ’用作使運動反向的換向齒輪并且與第一齒輪R嚙合(這種嚙合在附圖中用虛線示出,這同樣由于副軸的兩個軸線以及主軸的公共軸線并未被包含在同一平面內的事實而可以實現)。第二倒擋齒輪R’’被永久地連接到第二齒輪的齒輪II并與其一起旋轉,并且安裝成與齒輪II 一起在第二副軸2B上可自由旋轉。采用上述的配置,通過啟用選擇器裝置S4/R同時保持禁用選擇器裝置S2/6,以便保留倒擋齒輪R’’能夠在第二副軸2B上自由旋轉,從而獲得倒擋擋位的接合。在這種情形中,來自于最外主軸IB的運動被傳遞到齒輪II并且由此傳遞到齒輪R’’,傳遞到齒輪R’,以及傳遞到第一副軸2A。在所示的示例中,本發(fā)明的換擋裝置還包括第五軸50,第五軸50平行于兩個主軸IAUB的公共軸線以及兩個副軸2A、2B的軸線并且與它們都間隔開,第五軸50攜載用于嚙合差速器的齒輪的另一小齒輪100。小齒輪100被設置在其中設置有與兩個副軸2A、2B相關聯(lián)的小齒輪u’、u’’的相同平面內,并且還旨在嚙合差速器的齒輪。為了更易于圖示,軸50被圖示為好像其位于與軸1A、1B、2A、2B相同的平面內,而實際上情況并非如此,因為兩個小齒輪u’、u’’以及小齒輪100全部都嚙合差速器的同一齒輪。第五軸50還攜載有被連接成與小齒輪100 —起旋轉的駐車齒輪P,駐車齒輪P與由換擋裝置的固定結構支承的鎖定裝置B協(xié)作,用于將差速器鎖定在駐車狀況中。鎖定裝置B的結構細節(jié)既未被描述也未被圖示,這是因為這種裝置可以是任何已知類型,并且其并未單獨地落入本發(fā)明的范圍。此外,從附圖中省略這種細節(jié)使得附圖能夠被更快且更容易地理解。在所例示的示例中,第五軸50被設置在換擋裝置的外殼結構4內,其端部被剛性地錨定到這種結構。在這種方案的情形中,小齒輪100和駐車齒輪P通過軸200被剛性地彼此連接,軸200經由支承件50a(例如,滾子軸承或摩擦襯套)被可自由旋轉地安裝在第五軸50上。因此,小齒輪100和駐車齒輪50圍繞第五軸50的軸線在該裝置的外殼內可自由旋轉。應當注意的是,如果第五 軸50相對于主軸1A、1B以及相對于副軸2A、2B完全獨立(即,與所述主軸和所述副軸中的任意一個都不存在任何傳遞連接),那么駐車齒輪P能夠圍繞該軸線自由旋轉。當鎖定裝置B被致動時,齒輪P被鎖定而不旋轉,因此連接到齒輪P上的小齒輪100鎖定與其嚙合的差速器的齒輪。此外,仍在所示示例的情形中,駐車齒輪P在第一倒擋齒輪R’與滾子軸承3之間的空間內徑向延伸,所述滾子軸承3支承第一副軸2A并且被軸向間置在第一倒擋齒輪和小齒輪u’之間。這表明駐車齒輪P具有在齒輪R’與所述軸承3之間的中間軸向位置,并且齒輪R’和P在前視圖中相對于彼此相交(或部分重疊)。由于這種特征,換擋裝置的箱體內的可用空間被最佳地用于提供具有相對較大直徑的駐車齒輪P,這暗含了鎖定裝置B需要承受的力相對較低。圖2-8對應于圖I的示意圖,圖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換擋裝置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主要部件。這些圖并未示出第五軸50。圖2部分地示出了兩個主軸1A、1B和兩個副軸2A、2B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齒輪(圖2中的附圖標記與圖I所示內容的附圖標記相同)。還參考圖3-5,在圖I中可見的換擋裝置S4/R’、S3/5、S2/6和S1/7都由套筒構成,其借助于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能夠軸向移位,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在附圖中用符號F和G跟隨以由其控制的擋位的附圖標記來表示。符號F被用于旨在由第一致動器鼓Tf控制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符號G被用于旨在由第二致動器鼓Te控制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如將在下文更佳地所述。如從圖3、圖4中清楚地可見,兩個撥叉狀構件F3/5和G4/R均可滑動地安裝在相對于彼此平行且間隔開的兩個導向桿301上,并且被連接到換擋裝置的固定結構4(在這些圖中均未示出)。桿301正好平行于主軸和副軸的軸線。類似地,兩個撥叉狀元件F1/7和G2/6都可滑動地安裝在兩個導向桿302上,所述導向桿302彼此間隔開并且平行于換擋裝置的軸的軸線。撥叉狀構件F和G的每個都具有延長本體,具有接合相應選擇器裝置的套筒的撥叉狀端部以及通過凸輪從動器元件終止的相反端部,所述凸輪從動器元件以銷的形式接合相應的旋轉式致動器鼓的相應凸輪軌道。如從圖4可看到的那樣,每個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本體包括具有擴大區(qū)段的中間部分,從而限定具有孔500的兩個轂400,所述孔500用于通過插設相應的支承襯套(未示出)來接合相應的導向桿。在附圖中被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提供兩個致動器鼓Tf和Te,所述致動器鼓Tf和Te被同軸地設置成一個位于另一個的延伸部上,并且具有相應對的凸輪軌道f\、f2和gl、
^2°附圖中的圖9示出了在四個凸輪軌道的平面內的展開圖,其中具有對四個致動器構件Fl/7、F3/5、G4/7、G2/6以及相應的凸輪從動銷Pl、p2、qi、q2的示意性圖示。如從圖3、圖4和圖9中立即可見的那樣,第一致動器鼓Tf的兩個凸輪軌道f\、f2控制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1/7和F3/5,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1/7和F3/5與不同的副軸相關聯(lián),并且控制全部奇數擋位。同時,另一致動器鼓Te的兩個凸輪軌道gl、g2控制兩個撥叉狀致動器構件G4/R’和G2/6,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G4/R’和G2/6與不同的副軸相關聯(lián),并且控制全部偶數擋位,以及在所述示例的情形中還控制倒擋擋位。兩個致動器鼓Tf和Te相對于彼此可旋轉地安裝,如從圖8更佳地所示。鼓Tf具有經由摩擦軸承314、第五輪315以及止推軸承313從而可旋轉地支承鼓Te的部分。鼓Tf的本體在其右端(參考圖8)還剛性地連接到帶齒的齒輪303,而致動器鼓Te被連接到帶齒的齒輪304并與其一起旋轉。兩個鼓TF、Tg的單元還經由齒輪303通過摩擦軸承312被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銷311上。被連接到致動器鼓TF、Te并與其一起旋轉的兩個齒輪303、304經由小齒輪310、309被兩個電機MF、Me (見圖3-5)控制旋轉,所述小齒輪310、309分別由所述電機的軸攜載并且分別與齒輪308、307嚙合。齒輪308、307與小齒輪305、306整體地結合以便與小齒輪305、·306 一起旋轉,所述小齒輪305、306嚙合前述的與兩個致動器鼓相關聯(lián)的齒輪304、303。顯然,電機Mf、Mg和用于支承致動器鼓的單元的軸的結構、以及用于將旋轉傳遞到致動器鼓的前述齒輪的結構全部被連接到換擋裝置的結構4 (在附圖中未示出)。在所述示例中,兩個電機Mf、Mg位于致動器鼓TF、Tg的單元的直徑上對置的兩側上,分別位于致動器鼓TF、Tg的下面和上面。如從上述說明清楚可見的那樣,在根據本發(fā)明的換擋裝置中,被設置在每個致動器鼓Tf和Te上的每對凸輪軌道f\、f2和gl、g2控制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和G,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和G與不同的副軸相關聯(lián),并且使其凸輪從動器元件(尤其參見圖5)以相對于彼此成角度地間隔開的位置(參見圖5中的角度α )接合在致動器鼓上。由于前述配置,每對凸輪軌道f\、f2和gpg2 (見圖9)能夠設置成彼此在軸向上十分接近,而不存在相關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分別為F和G)相對于彼此干涉的風險。特別地,由于前述配置,因此每對凸輪軌道f\、f2和gl、g2能夠軸向接近,以便相對于彼此軸向疊置地占用鼓區(qū)段,如從圖9看到的那樣。參考這樣的附圖,分別由凸輪軌道f\、f2占用的鼓區(qū)段的總體軸向尺寸由Xl和X2表示。如可見的那樣,兩個區(qū)段XI、X2相對于彼此部分地重疊,使得由兩個軌道軸向占用的總體空間小于所述軌道的單個軸向總體尺寸之和。這同樣適用于軌道81和&。因此,這種配置允許顯著地減少致動器鼓的軸向總體尺寸,且因此減少齒輪箱的總體尺寸。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G的前述安裝使得這種構件能夠成對安裝在相對于彼此平行且相互間隔開的兩個導向桿301、302上,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G的前述安裝的進一步的優(yōu)勢在于這樣的事實,即由相應凸輪軌道傳遞到凸輪從動器元件的應力能夠被釋放到兩個導向桿上,而不存在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不期望變形或者齒輪的錯誤接合或脫開的風險。實際上,應當注意到,當致動器鼓被致動時,凸輪軌道在相應凸輪從動器元件上的接合使得能夠將力施加到這種凸輪從動器元件上,所述力具有平行于鼓軸線的分量(其確定撥叉狀元件的軸向滑動)以及切向分量,該切向分量因此被釋放到兩個導向桿上而不會對撥叉狀元件的結構過度施壓。仍參考圖5,立即可看到的是,通過根據本發(fā)明的換擋裝置的架構從而能夠允許前述配置,其中每個鼓具有兩個凸輪軌道,每個鼓控制與不同副軸相關聯(lián)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這種架構將兩個副軸2A、2B布置成相對于主軸1A、1B位于一側,并且在直徑上對置的一側上,定位有兩個致動器鼓TF、Te。由兩個致動器鼓控制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F和G具有延長的本體并且定形狀成具有彎曲部,該彎曲部從一側至另一側來圍繞兩個主軸1A、1B以達到兩個副軸2A、2B。為了獲得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本體的前述延長構造,經由雙桿301、302的可滑動支承是尤其有利的。
仍具體地參考圖6和圖9,在本文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提供的凸輪軌道并不延伸360°,因此每個都具有相對的終端。前述配置的另一優(yōu)勢在于這樣的事實,即適于經由簡單操作來進行轉換,并且在簡化方案中不需要顯著地修改換擋裝置的結構,該簡化方案提供了單個致動器鼓,所述單個致動器鼓以完全類似于參照兩個鼓所提供的描述的方式具有沿其軸向分布的兩對凸輪軌道。在這種情形中,顯然提供由單個電機控制的單嚙合傳動。實際上,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配置可保持相同。顯然,提供兩個獨立致動器鼓的優(yōu)選實施例允許更大的使用多樣性,因為這允許提供多種換擋而不中斷對車輛的牽引,這是由于使用了根據就其本身而言已是本領域已知的雙離合器接合。顯然,在不損害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構造細節(jié)和實施例可相對于僅以示例的方式被描述和說明的內容而寬泛地變化,而不會偏離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具體地,雖然以示例的方式被描述的實施例提供了這樣的換擋裝置,該換擋裝置分別控制I和7 ;2和6 ;3和5 ;以及4和R的擋位對,但是能夠為與每個選擇器裝置相關聯(lián)的擋位提供完全不同的聯(lián)接。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換擋裝置,所述換擋裝置包括 -相對于彼此同軸的第一主軸和第二主軸(1A,1B),所述第一主軸和所述第二主軸借助于雙離合器接合裝置可選擇地連接到所述機動車輛的驅動軸; -第一副軸和第二副軸(2A,2B),所述第一副軸和所述第二副軸的軸線平行于所述主軸的公共軸線并且與所述公共軸線間隔開,并且所述第一副軸和所述第二副軸具有旨在與差速器的齒輪嚙合的相應的輸出小齒輪(u’,u”); -多對齒輪(10,I; 20,II,30,III; 46,IV; 57,V; 46,VI; 57,VII),所述多對齒輪對應于多個前進擋傳動比以及至少一個倒擋傳動比,其中,所述每對齒輪中的一個被剛性地連接到所述主軸(ΙΑ, 1B)中的一個或所述副軸中的一個并與其一起旋轉,而所述對齒輪中的另一個相應地能夠在所述副軸(2A,2B)中的一個上或者在所述主軸中的一個上自由旋轉; -多個擋位選擇器裝置(S17,S26, S35, S4R),所述擋位選擇器裝置用于將所述可自由旋轉的齒輪(I,II,III,IV, V, VI,VII,R’)中的每個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上面安裝有所述齒輪的軸(2A,2B); -其中,所述倒擋傳動比通過下述來限定 -第一倒擋齒輪(R’ )被可自由旋轉地安裝在所述第一副軸(2A)上并且借助于所述選擇器裝置中的一個(S4R)能夠被連接到所述第一副軸(2A)并與其一起旋轉,目的在于選擇所述倒擋; -所述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可旋轉的致動器鼓,用于控制所述選擇器裝置,所述致動器鼓具有多個凸輪軌道; 其中,所述選擇器裝置包括相應的撥叉狀致動器構件,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被可滑動地安裝在與所述主軸和所述副軸的軸線平行的方向上,并且每個都具有接合在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的相應凸輪軌道中的凸輪從動器元件; 其特征在于,彼此相鄰地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上的每對凸輪軌道對撥叉狀致動器構件進行控制,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與不同的副軸相關聯(lián),并且使其凸輪從動器元件以相對于彼此成角度地間隔開的位置接合在所述至少一個鼓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致動器鼓的彼此相鄰的至少兩個凸輪軌道相對于彼此軸向疊置地占用鼓區(qū)段,使得由所述兩個軌道軸向占用的總體空間小于所述軌道的單個軸向總體尺寸之和。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叉狀致動器構件中的每個具有延長本體,所述延長本體具有撥叉形端部以及攜載相應凸輪從動器元件的相反端部,每個撥叉狀致動器構件的所述本體被可滑動地安裝在一對導向桿上,所述一對導向桿彼此間隔開并且平行于所述主軸和副軸的軸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副軸的軸線和所述主軸的公共軸線具有三角形布置,其中所述副軸相對于所述公共軸線設置在一側,所述側與其上設置有所述至少一個鼓的一側直徑上對置,所述致動器構件使其延長本體成形為具有圍繞所述主軸的彎曲部。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了兩對凸輪軌道以及分別與所述兩個副軸相關聯(lián)的兩對撥叉狀致動器構件,與同一副軸相關聯(lián)的兩個致動器構件被可滑動地安裝在同一對導向桿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了攜載兩對凸輪軌道的單個鼓,所述兩對凸輪軌道沿所述鼓軸向分布。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了兩個鼓,所述兩個鼓被同軸地安裝成一個位于另一個的延伸部上,并且攜載有沿所述兩個鼓軸向分布的相應兩對凸輪軌道。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換擋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了兩對凸輪軌道,并且與不同副軸相關聯(lián)的每對凸輪軌道控制全部偶數的前進擋位或者控制全部奇數的前進擋位。
全文摘要
用于機動車輛的換擋裝置,包括彼此同軸的第一和第二主軸,其經由雙離合器接合裝置可選擇地連接到機動車輛的驅動軸;第一和第二副軸,其軸線平行于主軸公共軸線并與其隔開,還有旨在嚙合差速器齒輪的相應輸出小齒輪。換擋裝置包括多個擋位選擇器裝置,以將各可自由旋轉的齒輪可旋轉聯(lián)接到其被安裝的軸;至少一個帶多個凸輪軌道的可旋轉致動器鼓以控制選擇器裝置。選擇器裝置有相應撥叉狀致動器構件,其滑動安裝在平行于主軸和副軸軸線的方向上且均有接合在相應致動器鼓的相應凸輪軌道中的凸輪從動器元件。彼此相鄰設在致動器鼓上的每對凸輪軌道控制撥叉狀致動器構件,其與不同副軸相關且使其凸輪從動器元件以彼此成角度隔開的位置接合在該鼓上。
文檔編號F16H63/18GK102889377SQ201110453669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G.普雷格諾拉托, G.皮亞琴扎, A.皮亞扎 申請人:C.R.F. 阿西安尼顧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