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量配比裝置包括:殼體、至少兩個進料斗、至少兩個接料斗、混合容器、出料機構、主控制器、控制面板;
所述進料斗的部分設置于殼體上方,進料斗的下部伸入殼體;接料斗設置于對應進料斗的下方,能接收從進料斗輸送的米;混合容器設置于各個接料斗的下方,能接收從接料斗輸送的米;
所述混合容器內設有混合電機、混合機構,混合電機驅動混合機構混合配好的大米;所述混合容器連接出料機構;
所述進料斗底部、接料斗底部、混合容器底部分別設有電動閥門;各接料斗通過一第一支撐機構設置,接料斗與對應第一支撐機構之間設有第一重量傳感器,第一重量傳感器連接主控制器;所述混合容器通過一第二支撐機構設置,混合容器與第二支撐機構之間設置第二重量傳感器,第二重量傳感器連接主控制器;
各電動閥門、控制面板、混合電機、各第一重量傳感器、第二重量傳感器分別連接主控制器;主控制器接收控制面板的控制指令、接收各第一重量傳感器、第二重量傳感器的感應信號,主控制器控制各電動閥門、混合電機的動作;
所述定量配比裝置包括無線通訊模塊,主控制器連接無線通訊模塊;所述定量配比裝置配合有移動終端,移動終端通過無線通訊模塊連接主控制器;
所述移動終端包括第一控制器、第一無線通訊模塊、第一存儲器、第一輸入輸出模塊;第一控制器分別連接第一無線通訊模塊、第一存儲器、第一輸入輸出模塊。
2.一種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量配比裝置包括:殼體、至少兩個進料斗、至少兩個接料斗、混合容器、出料機構、主控制器、控制面板;
所述進料斗的部分設置于殼體上方,進料斗的下部伸入殼體;接料斗設置于對應進料斗的下方,能接收從進料斗輸送的米;混合容器設置于各個接料斗的下方,能接收從接料斗輸送的米;
所述混合容器內設有混合電機、混合機構,混合電機驅動混合機構混合配好的大米;所述混合容器連接出料機構;
所述進料斗底部、接料斗底部、混合容器底部分別設有電動閥門,各個接料斗分別設有重量傳感器或/和壓力傳感器;
各電動閥門、控制面板、混合電機,以及各接料斗設置的重量傳感器或/和壓力傳感器分別連接主控制器;主控制器接收控制面板的控制指令、接收重量傳感器或/和壓力傳感器的感應信號,主控制器控制各電動閥門、混合電機的動作。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各接料斗通過一第一支撐機構設置,接料斗與對應第一支撐機構之間設有第一重量傳感器,第一重量傳感器連接主控制器。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容器通過一第二支撐機構設置,混合容器與第二支撐機構之間設置第二重量傳感器,第二重量傳感器連接主控制器。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定量配比裝置包括無線通訊模塊,主控制器連接無線通訊模塊;所述定量配比裝置配合有移動終端,移動終端通過無線通訊模塊連接主控制器;
所述移動終端包括第一控制器、第一無線通訊模塊、第一存儲器、第一輸入輸出模塊;第一控制器分別連接第一無線通訊模塊、第一存儲器、第一輸入輸出模塊。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各接料斗中,包括至少一大接料斗、至少一小接料斗,小接料斗設置于大接料斗內部。
7.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量傳感器或/和壓力傳感器設置于接料斗內部。
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量傳感器或/和壓力傳感器設置于接料斗外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機構包括攪拌桿,混合電機通過減速機構連接攪拌桿,驅動攪拌桿攪拌。
10.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彩色米定量配比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機構包括設置于攪拌容器下方的轉盤,混合電機通過減速機構連接轉盤,驅動轉盤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