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和電動車輛。
背景技術:
1、專利文獻1記載了在對用于對電動車輛的電池充電的充電站進行信息管理的系統(tǒng)中,將可用充電器的數量的信息發(fā)送到用戶側的電子裝置。
2、現有技術文獻
3、專利文獻
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9-176717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發(fā)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2、特別是在充電設備設置在野外的情況等,有時會陷入因某種原因而無法開始充電的異常狀態(tài)。計劃充電的電動車輛要求避免前往無法開始充電的充電設備。
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減少計劃充電的電動車輛前往不能開始充電的充電設備的情況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和電動車輛。
4、用于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
5、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的充電系統(tǒng)是包括多個充電設備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6、信息處理裝置,當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出現所述電動車輛嘗試充電而不可充電的充電設備時,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收集該充電設備中的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是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信息;以及,
7、信息輸出部,
8、其中,所述信息處理裝置基于收集的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以及指示進行推測的各時間點和各地點的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推測時的環(huán)境信息,推測設置在所述各地點的所述充電設備在所述各時間點能否充電,
9、所述信息輸出部輸出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推測的能否充電的信息。
10、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的電動車輛是包括能夠與外部的信息處理裝置通信的通信部和信息輸出部,并且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11、所述通信部從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接收基于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推測的所述多個充電設備能否充電的信息,并且,當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任何一個嘗試充電而不可充電時,向所述信息處理裝置發(fā)送不可充電的信息,
12、所述信息輸出部輸出所述通信部接收的能否充電的信息。
13、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的電動車輛是包括能夠從外部接收信息的通信部、信息處理裝置和信息輸出部,并且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14、所述信息處理裝置獲取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任何一個嘗試充電而不可充電時的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是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信息,
15、所述通信部從外部接收在其他電動車輛不可充電時獲取的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進一步,
16、所述信息處理裝置基于獲取的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和所述通信部接收的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以及指示進行推測的各時間點和各地點的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推測時的環(huán)境信息,推測設置在所述各地點的所述充電設備在所述各時間點能否充電,
17、所述信息輸出部輸出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推測的能否充電的信息。
18、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的電動車輛是包括能夠從外部接收信息的通信部和信息輸出部,并且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的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
19、當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存在可能不可充電但如果嘗試充電則被給予優(yōu)待的特定充電設備時,所述通信部從外部接收包括不可充電的可能性的信息和給予優(yōu)待的信息的所述特定充電設備的信息,
20、所述信息輸出部輸出接收的所述特定充電設備的信息。
21、發(fā)明效果
22、根據本發(fā)明,計劃充電的電動車輛的系統(tǒng)或該電動車輛的用戶可以接收充電設備能否充電的信息。因此,可以減少上述電動車輛前往不可充電的充電設備的情況。
1.一種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包括多個充電設備,其中,所述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其中,當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一個被稱為第一充電設備時,所述信息處理裝置進行以下工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其中,當存在多個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時,所述信息處理裝置將與所述多個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中的每一個相比,外部氣溫較高且太陽輻射量較多的范圍,以及與通過所述多個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的插值得到的各差值環(huán)境信息相比,外部氣溫較高且太陽輻射量較多的范圍,包含在推測為不可充電的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范圍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動車輛具有測量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計測器,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是所述計測器測量的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的充電系統(tǒng),其中,當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被推測為不可充電的充電設備中,所述推測時的環(huán)境信息距離區(qū)分能否充電的邊界處于規(guī)定范圍內時,所述信息輸出部輸出表示向嘗試充電的用戶給予優(yōu)待的信息。
6.一種電動車輛,包括能夠與外部的信息處理裝置通信的通信部和信息輸出部,所述電動車輛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其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當在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任何一個嘗試充電而不可充電時,所述通信部向所述信息處理裝置發(fā)送不可充電的信息和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所述不可充電時的環(huán)境信息是外部氣溫和太陽輻射量的信息。
8.一種電動車輛,包括能夠從外部接收信息的通信部、信息處理裝置和信息輸出部,所述電動車輛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其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當所述多個充電設備中的一個被稱為第一充電設備時,所述信息處理裝置進行以下工作:
10.一種電動車輛,包括能夠從外部接收信息的通信部和信息輸出部,所述電動車輛能夠在多個充電設備中的每一個進行充電,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