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魚類食物,特別是涉及一種魚餌。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魚餌種類繁多,但是大多數(shù)魚餌都是由添加劑、香精、面粉、米類等制成;其雖香味很大,但在水中的穿透力不強、香味持續(xù)時間段,從而導致誘魚效果不好,且魚不愛吃此類魚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誘魚效果好、魚類喜歡食用的魚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魚餌,所述魚餌按重量份數(shù)計包含:油枯30-40份,紅薯10-20份,蚱蜢5-10份,雞腸5-10份,田螺肉5-10份,貝殼肉5-10份,雞蛋10-20份。
其中,油枯是各種含油成分較多的種子經(jīng)壓榨去油后的殘渣,其具有很強烈的植物油味;紅薯是大多數(shù)素食魚類愛食的食物,煮熟后的紅薯味道更加香甜,素食魚類更加喜歡食用;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均具有很強烈的香腥味,且在水中的味道穿透性極強,香腥味道持續(xù)時間長,可以起到很強的誘魚的效果;雞蛋可以使得整個魚餌更加細膩,以達到魚類更加喜歡食用,故幾者按照一定比例制成魚餌具有很好的誘魚效果且魚類很喜歡食用。
作為優(yōu)選,所述魚餌按重量份數(shù)計包含:油枯35份,紅薯15份,蚱蜢7份,雞腸7份,田螺肉7份,貝殼肉7份,雞蛋15份。
作為優(yōu)選,所述紅薯去皮煮熟后搗成糊狀。
作為優(yōu)選,所述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均剁成肉末狀。
作為優(yōu)選,所述雞蛋只取其蛋清。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一種魚餌的有益效果:通過將油枯、紅薯、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雞蛋幾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制成魚餌具有很強的誘魚性、魚類很喜歡食用,同時在水中可以長時間持續(xù)香腥味。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實施例1
一種魚餌,所述魚餌按重量份數(shù)計包含:油枯30份,紅薯10份,蚱蜢5份,雞腸5份,田螺肉5份,貝殼肉5份,雞蛋10份,紅薯去皮煮熟后搗成糊狀,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均剁成肉末狀,雞蛋只取其蛋清。
實施例2
一種魚餌,所述魚餌按重量份數(shù)計包含:油枯35份,紅薯15份,蚱蜢7份,雞腸7份,田螺肉7份,貝殼肉7份,雞蛋15份,紅薯去皮煮熟后搗成糊狀,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均剁成肉末狀,雞蛋只取其蛋清。
實施例3
一種魚餌,所述魚餌按重量份數(shù)計包含:油枯40份,紅薯20份,蚱蜢10份,雞腸10份,田螺肉10份,貝殼肉10份,雞蛋20份,紅薯去皮煮熟后搗成糊狀,蚱蜢、雞腸、田螺肉、貝殼肉均剁成肉末狀,雞蛋只取其蛋清。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是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