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寵物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寵物食物盛放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豢養(yǎng)寵物狗,以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寵物狗腦子比較發(fā)達,容易和人交流,不僅能幫助消除孤寂,還能給家庭或個人帶來歡樂。隨著寵物狗的流行,寵物狗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有的主人甚至將寵物當作親人一樣對待。然而許多人在喂養(yǎng)寵物狗時,會把食物放進碗里,讓寵物狗去吃。存在的問題是,寵物狗在進食的時候往往會將嘴伸進碗中,當碗中的食物逐漸減少后,寵物狗由于自身嘴部構造的原因會造成碗中的食物無法被狗吃到導致食物剩余;時間一長會產生病變影響寵物狗的健康。因此設計一種寵物食物盛放裝置顯得十分必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對寵物食物盛放裝置,滿足寵物進食,和食物盛放的需求。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基礎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寵物食物盛放裝置包括圓桶形的容腔,容腔底部設有能沿容腔壁豎向滑動的底板;底板下方焊接有齒條;齒條上嚙合有齒輪,齒輪固定在一個轉軸上;轉軸兩側對稱設有兩個帶有支架的滾軸;兩個滾軸和轉軸之間通過一條傳送帶相互連接。
采用上述方案時,盛放裝置包括圓桶形的容腔;圓桶形的容腔用于盛放寵物的食物;容腔底部設有能沿容腔壁豎向滑動的底板;底板上行會將圓桶形容腔中的食物沿圓桶向上推行。以克服當容腔中的食物減少后無法被寵物食用的情況。底板下方焊接有齒條;齒條上嚙合有齒輪,齒輪轉動可以帶動齒條在豎直方向運動。齒輪固定在一個轉軸上,轉軸兩側對稱設有兩個帶有支架的滾軸;兩個滾軸和轉軸之間通過一條傳送帶相互連接;當寵物狗在進食的時,食物減少后,寵物狗的嘴無法勾到容腔底部的食物,寵物狗可以用腳掌轉動滾軸,滾軸轉動會帶動傳送帶運動,傳送帶會將動力傳送的轉軸,轉軸會帶動與之固定連接的齒輪轉動從而帶動齒條向上運動,齒條上行就會推動底板上行,從而把容腔比底部或者下方的食物推著向上移動,使得能被狗的嘴部吃到。防止了食物的剩余,防止病變。
上述方案一種寵物食物盛放裝置,代替?zhèn)鹘y(tǒng)的寵物碗,幫助寵物能吃到位于底部的食物,防止食物的浪費;以及避免時間過長導致食物的病變。
對基礎方案的改進得到的優(yōu)選方案1,容腔外壁設有提手,提手可方便人抬起本裝置,便于搬運。
對基礎方案的改進得到的優(yōu)選方案2,底板與容腔內壁接觸的部位設有彈性密封環(huán);密封環(huán)可以防止圓桶形的容腔內的食物泄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寵物食物盛放裝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和附圖標記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容腔1、提手2、密封環(huán)3、底板4、齒條5、齒輪6、轉軸7、滾軸8、傳送帶9。
實施例基本如附圖1所示:一種寵物食物盛放裝置包括圓桶形的容腔1,容腔1外壁設有提手2,容腔1底部設有能沿容腔1壁豎向滑動的底板4;底板4與容腔1內壁接觸的部位設有彈性密封環(huán)3;底板4下方焊接有齒條5;齒條5上嚙合有齒輪6,齒輪6固定在一個轉軸7上;轉軸7兩側對稱設有兩個帶有支架的滾軸8;兩個滾軸8和轉軸7之間通過一條傳送帶9相互連接。
盛放裝置包括圓桶形的容腔1;圓桶形的容腔1用于盛放寵物的食物;容腔1外壁設有提手2,提手2可方便人抬起本裝置,便于搬運。容腔1底部設有能沿容腔1壁豎向滑動的底板4;底板4上行會將圓桶形的容腔1中的食物沿圓桶向上推行。底板4與容腔1內壁接觸的部位設有彈性密封環(huán)3;密封環(huán)3可以防止圓桶形的容腔1內的食物泄漏。以克服當容腔1中的食物減少后無法被寵物食用的情況。底板4下方焊接有齒條5;齒條5上嚙合有齒輪6,齒輪6轉動可以帶動齒條5在豎直方向運動。齒輪6固定在一個轉軸7上,轉軸7兩側對稱設有兩個帶有支架的滾軸8;兩個滾軸8和轉軸7之間通過一條傳送帶9相互連接;當寵物狗在進食的時,食物減少后,寵物狗的嘴無法勾到容腔1底部的食物,寵物狗可以用腳掌轉動滾軸8,滾軸8轉動會帶動傳送帶9運動,傳送帶9會將動力傳送的轉軸7,轉軸7會帶動與之固定連接的齒輪6轉動從而帶動齒條5向上運動,齒條5上行就會推動底板4上行,從而把容腔1比底部或者下方的食物推著向上移動,使得能被狗的嘴部吃到。防止了食物的剩余,防止病變。
本裝置提供了寵物食物盛放裝置,代替?zhèn)鹘y(tǒng)的寵物碗,幫助寵物能吃到位于底部的食物,防止食物的浪費;以及避免時間過長導致食物的病變。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和/或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