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工程機械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攤鋪機。
背景技術:
攤鋪機作為路面機械化攤鋪的主要機械,是道路施工和路面維修不可缺少的設備。攤鋪機用于將拌好的的混合料均勻地攤鋪在已整好的路基或者基層上,通過初步壓實、整形、形成一條有一定寬度、一定厚度和一定形狀的鋪層。
通常,攤鋪機包括機架、動力機構、傳動機構、行走機構、螺旋輸料器、熨平裝置等。其中,為了能夠更好地適應不同攤鋪厚度,越來越多的攤鋪機通過在螺旋分料機構2和機架1的后側板之間設置高度調(diào)整機構來調(diào)整螺旋分料機構2的離地高度。
如圖1所示,螺旋分料機構2通過高度調(diào)整結構3相對于機架1的后側板上升或下降。具體地,如圖2所示,帶孔板4焊接于機架1的后側板,螺旋分料機構2與螺桿5焊接成為一體,旋轉螺母7使得螺桿5相對于帶孔板4位移,從而能夠使螺旋分料機構2相對于機架1的后側板上升或下降。
采用圖1和圖2所示高度調(diào)整結構3,無論是利用手還是工具進行旋轉螺母的操作,均存在調(diào)節(jié)時間長、勞動強度大,螺桿易損壞等問題。
另外,如圖3所示,利用油缸或棘輪機構等進行螺旋分料機構2的升降,則需要在機架1的后側板和螺旋分料機構2上分別設置油缸(或棘輪機構)連接座,設置復雜。而且由于需要增設專用的驅(qū)動機構,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攤鋪機,該攤鋪機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容易地進行螺旋分料機構的升降。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攤鋪機,該攤鋪機包括機架、螺旋分料機構和能夠相對于所述機架升降的大臂,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分料機構或所述大臂上設置有第一連接結構,所述大臂或所述螺旋分料機構上設置有能夠與所述第一連接結構連接的第二連接結構,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和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相互連接時,所述螺旋分料機構隨所述大臂相對于所述機架升降。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和所述第二連接結構通過銷軸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大臂包括左側大臂和右側大臂,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為分別設置在所述左側大臂和所述右側大臂上的銷軸孔。
優(yōu)選地,所述銷軸孔為位于所述大臂的前端部的長圓孔。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為分別設置在所述螺旋分料機構兩側的插銷支座。
優(yōu)選地,插銷支座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所述底座上的第一支撐座和第二支撐座,所述第一支撐座和第二支撐座上均設置有設置孔,并且,所述第一支撐座和第二支撐座之間間隔有預定距離。
優(yōu)選地,所述插銷支座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座配合設置的第一限位部、與所述第二支撐座配合設置的第二限位部,設置在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之間的軌道部,所述軌道部形成為管狀且形成有沿軸向延伸的縱向軌道間隙,并分別與所述第一限位部和第二限位部形成第一軌道間隙和第二軌道間隙。
優(yōu)選地,所述銷軸包括銷軸本體和銷軸操作柄,該銷軸操作柄能夠在所述縱向軌道間隙、第一軌道間隙和第二軌道間隙之間移動以使所述銷軸本體能夠從所述插銷支座伸出或者縮回。
優(yōu)選地,所述攤鋪機還包括螺旋分料機構的定位部,以在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和所述第二連接結構不相互連接時,使所述螺旋分料機構固定在所述機架上。
優(yōu)選地,所述螺旋分料機構定位部包括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沿高度方向排列的多個固定孔,所述螺旋分料機構上設置有定位孔,所述螺旋分料機構通過貫穿所述固定孔和所述定位孔的緊固件固定在所述機架上。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由于螺旋分料機構和大臂上分別設置有能夠相互配合而形成可拆卸結構的第一連接結構和第二連接結構,因而當?shù)谝贿B接結構和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相互連接時,螺旋分料機構能夠隨大臂相對于機架升降。由于大臂是攤鋪機所原本已有的驅(qū)動機構,因而無需另外設置驅(qū)動機構,從而能夠以較低的設置成本進行螺旋分料機構的升降。同時,進行升降驅(qū)動的是大臂的驅(qū)動機構,因而能夠降低勞動強度,提高調(diào)整效率。
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現(xiàn)有技術中一種高度調(diào)整結構的示意圖;
圖2是圖1的A部放大圖;
圖3是現(xiàn)有技術中另一種高度調(diào)整結構的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所述攤鋪機的一種具體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4的B部放大圖。
附圖標記說明
1 機架 2 螺旋分料機構
8 大臂
10 第一連接結構
20 第二連接結構 21 第一支撐座
22 第二支撐座 23 第一限位部
24 第二限位部 25 軌道部
26 縱向軌道間隙
30 螺旋分料機構定位部
40 銷軸 41 銷軸本體
42 銷軸操作柄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
在本發(fā)明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使用的方位詞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參考附圖所示的上、下、左、右;“內(nèi)、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nèi)、外。
如圖4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攤鋪機,該攤鋪機包括機架1、螺旋分料機構2和能夠相對于機架1升降的大臂8,通過在螺旋分料機構2或大臂8上設置有第一連接結構10,相應地,在大臂8或螺旋分料機構2上設置有能夠與第一連接結構10連接的第二連接結構20。當?shù)谝贿B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相互連接時,螺旋分料機構2隨大臂8相對于機架1升降。通過上述結構,由于進行升降驅(qū)動的是大臂的驅(qū)動機構,因而能夠降低勞動強度,提高調(diào)整效率。
由于無需另外設置驅(qū)動機構,因而對螺旋分料機構的高度進行調(diào)整的結構的設置成本較低。而且,由于螺旋分料機構2通過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連接而與大臂8同步運動,因而螺旋分料機構2能夠利用大臂8驅(qū)動而上下移動,因此容易地進行高度調(diào)整,并在高度調(diào)整完成后,將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之間的連接解除,而不會影響大臂8的使用。
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能夠形成為各種可拆卸連接結構,例如螺紋連接、鉸鏈連接等。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通過銷軸40連接。例如第一連接結構10為銷軸孔,相應地,第二連接結構10為用于保持銷軸40的插銷支座。當銷軸孔設置在大臂8上時,插銷支座設置在螺旋分料機構2上;銷軸孔也能夠設置在螺旋分料機構2上,此時,插銷支座設置在大臂8上。
具體地,第一連接結構10為銷軸孔,該銷軸孔分別設置在位于機架1兩側大臂8上,即分別設置在左側大臂和右側大臂上。該銷軸孔能夠形成為各種形狀,例如,圓孔、方孔、錐孔等。優(yōu)選銷軸孔為位于大臂8的前端部的長圓孔。
進一步地,該長圓孔沿攤鋪機的行走方向延伸。即,大臂8的預定初始位置通常設置為與行走機構的設計基準面(地面)相關,此時,長圓孔延伸方向平行于該行走機構的基準面。通過設置沿攤鋪機的行走方向延伸的長圓孔,使得銷軸40能夠在銷軸孔中沿攤鋪機行走方向前后移動,也能夠通過插入到銷軸孔中的相對位置沿攤鋪機寬度方向左右移動,提高了銷軸40和銷軸孔配合時的自由度。通過上述結構的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不但可靠地確保了螺旋分料機構2與大臂8在高度方向上運動的一致性,而且使得螺旋分料機構2在連接到大臂8上時受限較少,更加容易操作。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第二連接結構20為分別設置在螺旋分料機構2兩側的插銷支座。該插銷支座的結構能夠為各種,優(yōu)選如圖4所示,插銷支座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底座上的第一支撐座21和第二支撐座22,第一支撐座21和第二支撐座22上均設置有設置孔,并且,第一支撐座21和第二支撐座22之間間隔有預定距離。由于銷軸40能夠同時被第一支撐座21和第二支撐座22支撐,因而能夠具有較好的穩(wěn)定性。
其中,上述預定距離能夠根據(jù)螺旋分料機構2在寬度方向上的極限位置設置,使得無論螺旋分料機構2處于何種位置,銷軸40都能夠插入到銷軸孔中。該設置孔的大小與銷軸的外徑配合,底座、第一支撐座21、第二支撐座22形成為一體,并能夠通過各種方式加工而成,例如鑄造、利用板件焊接而成、或者接車削等機械加工方式加工成形。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插銷支座還包括與第一支撐座21配合設置的第一限位部23、與第二支撐座22配合設置的第二限位部24,和設置在所述第一限位部23和第二限位部24之間的軌道部25,軌道部25形成管狀且形成有沿軸向延伸的縱向軌道間隙26,并分別與第一限位部23和第二限位部24形成第一軌道間隙和第二軌道間隙。
具體地,第一限位部23、第二限位部24、軌道部25能夠形成為一體,例如,通過在管材上開設縱向軌道間隙26、第一軌道間隙和第二軌道間隙而形成。形成為一體的管狀件能夠通過過盈配合或者焊接等方式固定到第一支撐座21和第二支撐座22中。
相應地,銷軸40包括銷軸本體41和銷軸操作柄42,該銷軸操作柄42能夠在縱向軌道間隙26、第一軌道間隙和第二軌道間隙之間移動,以使銷軸本體41相對于插銷支座伸出或者縮回。
當銷軸40在伸出位置時,銷軸操作柄42被限制在第一軌道間隙中,能夠有效地限制銷軸40沿攤鋪機寬度方向的左右移動,從而通過銷軸40可靠地連接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保證在高度調(diào)整期間螺旋分料機構2的安全。
同樣地,當銷軸40在縮回位置時,銷軸操作柄42被限制在第二軌道間隙中,能夠有效地限制銷軸40沿攤鋪機寬度方向的左右移動,從而避免銷軸40因意外原因脫離縮回位置向外伸出而與其他部件形成干涉,特別是大臂8。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攤鋪機還包括螺旋分料機構定位部30,以在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不相互連接時,使螺旋分料機構2固定在機架1上。
具體地,當攤鋪機需要調(diào)整螺旋分料機構2相對于待攤鋪平面的高度時,使大臂8所牽引的熨平裝置處于停止狀態(tài),并將大臂調(diào)整到螺旋分料機構2所在高度,以使銷軸40和銷軸孔對齊。通過將銷軸40插入到銷軸孔中,使得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相互連接,再使螺旋分料機構2與機架1處于可分離狀態(tài),即,將后述定位部30處于拆卸狀態(tài),此時螺旋分料機構2隨大臂8相對于機架1升降。
當螺旋分料機構2調(diào)整到所需離地高度時,將螺旋分料機構2通過定位部30固定到機架1上,再將銷軸40從銷軸孔中退出,使得第一連接結構10和第二連接結構20之間的連接解除。
具體地,該螺旋分料機構定位部30能夠為各種可拆卸結構。優(yōu)選形成如下結構,螺旋分料機構定位部30包括設置在機架1上的沿高度方向排列的多個固定孔,螺旋分料機構2上設置有定位孔,螺旋分料機構2通過貫穿固定孔和定位孔的緊固件固定在機架1上。其中,該緊固件能夠為螺栓、銷軸等。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jié),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nèi),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fā)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fā)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