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釘釘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五金工具,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在釘釘子時夾持釘子 的釘釘板。
背景技術:
人們在釘釘子時通常有這樣的經(jīng)歷用手捏著釘子,用榔頭敲打釘子時 容易敲到手上,把手敲傷。如果釘子過小,用手捏著釘子,榔頭根本無法敲 在釘子上,要想將釘子釘進去,需要花好長的時間和精力,效率非常低,并 且如果要釘一排釘子,釘子之間的距離和釘子是否筆直都很難把握。因此, 有必要發(fā)明 一種能夠方便釘釘子的釘釘板以克服上述人們在釘釘子過程中遇 到的麻煩。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釘釘子的釘釘板,以克 服人們在釘釘子過程中遇到的麻煩。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釘釘板,包括長方形平板和至少一個釘子卡板;所述長方形平板沿 著長度方向開有長槽,長槽兩邊沿著長槽開有插槽;所述釘子卡板中間具有 葵花籽形的卡孔并且釘子卡板背部兩側分別具有插腳;所述釘子卡板的插腳 卡插在長方形平板的插槽內使釘子卡板可沿著長槽來回移動。
為了能夠精確把握釘釘子時各個釘子之間的距離,在本實用新型的進一 步改進中,所述長方形平板的上邊沿刻有刻度。
同樣為了能夠把握釘一排釘子時各個釘子能保持在同一水平線上,在本 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中,所述長方形平板的右上角安裝有氣泡水平儀。
另外,為了方便人們握持釘釘板,在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中,所述 長方形平板的左下端具有把手。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釘釘板具有方便人們釘釘子的優(yōu)點,
子之間距離和無法方便把握釘子是否處于同一水平線的缺點。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
圖1的A-A剖^L圖。 圖中
1、長方形平板 2,釘子卡板 3,長槽 4,插槽
5,卡孔 6,插腳 7,刻度 8,氣泡水平儀
9,釘子
具體實施方式
如
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釘釘板,包括長方形平板1和至少一個釘子 卡板2,在本實施例的圖示中,有三個釘子卡板2。
其中,長方形平板l沿著長度方向開有長槽3,再結合圖2,長槽3兩邊 沿著長槽3開有插槽4。在4丁子卡板2中間具有一頭大一頭小的葵花籽形的卡 孔、,這種形狀的卡孔5能夠適應不同規(guī)格的釘子9,在卡釘子9時,將釘子 9從卡孔5的大頭進入,卡在小頭處,具體如
圖1所示。并且釘子卡板2背部 兩側分別具有插腳6。釘子卡板2的插腳6卡插在長方形平板1的插槽4內使 釘子卡板2可沿著長槽2來回移動,這樣就可以在釘釘子根據(jù)需要通過移動 釘子卡板2來調節(jié)釘釘子的位置。
為了能夠精確把握釘釘子時各個釘子之間的距離,在長方形平板1的上 邊沿刻有刻度7。同樣為了能夠把握釘一排釘子時各個釘子能保持在同一水平
線上,在長方形平板l的右上角安裝有氣泡水平儀8。
另外,為了方便人們握持釘釘板,長方形平板1的左下端連接有一個把 手9,該把手9可以和長方形平板1為一體結構。
長方形平板1和釘子卡板2在實際制造中,可以選擇塑料或橡膠制作。
通過上述詳細描述,可以發(fā)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釘釘板具有方便人們釘釘子 的優(yōu)點,克服了原先釘釘子用手很難握持釘子并且容易傷手以及無法方便精 確把握釘子之間距離和無法方便把握釘子是否處于同一水平線的缺點。
但是,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只是示例性的,是為了更好的使本領域技術 人員能夠理解本專利,不能理解為是對本專利包括范圍的限制;只要是根據(jù) 本專利所揭示精神的所作的任何等同變更或修飾,均落入本專利包括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釘釘板,其特征在于:包括長方形平板和至少一個釘子卡板;所述長方形平板沿著長度方向開有長槽,長槽兩邊沿著長槽開有插槽;所述釘子卡板中間具有葵花籽形的卡孔并且釘子卡板背部兩側分別具有插腳;所述釘子卡板的插腳卡插在長方形平板的插槽內使釘子卡板可沿著長槽來回移動。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釘釘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方形平板的上 邊沿刻有刻度。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釘釘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方形平板的右 上角安裝有氣泡水平儀。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釘釘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方形平板的左 下端具有把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釘釘板,包括長方形平板和至少一個釘子卡板;所述長方形平板沿著長度方向開有長槽,長槽兩邊沿著長槽開有插槽;所述釘子卡板中間具有葵花籽形的卡孔并且釘子卡板背部兩側分別具有插腳;所述釘子卡板的插腳卡插在長方形平板的插槽內使釘子卡板可沿著長槽來回移動。本實用新型的這種釘釘板具有方便人們釘釘子的優(yōu)點,克服了原先釘釘子用手很難握持釘子并且容易傷手以及無法方便精確把握釘子之間距離和無法方便把握釘子是否處于同一水平線的缺點。
文檔編號B25C3/00GK201205698SQ20082005460
公開日2009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08年1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月10日
發(fā)明者許凌波, 俊 高 申請人:上海市七寶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