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袋裝式工具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工具匣,其尺寸小到足以放入服裝的口袋中。
為了能在衣袋中攜帶一批工具,有兩種方法可以達到。第一種方法是使用一種筒形容器,其一端形成一個蓋,不同的工具被置于筒形容器的中空部分。通常,在容器的另一端提供一頂部,以適于每個工具設置,所述容器可作為工具的手柄。這種裝置有許多缺點,特別是因為工具是雜亂無章地置于容器之內的,必須完全倒空容器才能選取特定的工具。同時,必須將工具以特定的次序置放于容器中的特定位置才能有足夠空間放置所有這些工具。此外使用這種裝置時也很難確定工具是否丟失了。
另一種將許多不同的工具置于一起的方法是如“袋裝式瑞士多用刀”那樣將許多不同的工具的一端固定,在這些固定的工具兩側平行對置安裝兩個側邊而形成一個裝置。在這種情況下,特定的工具,如牙簽或鑷子,能夠被置入相對應的位置。然而,當工具數量龐大時,所述由大量工具構成的“刀”將變得太厚以致于不適合應用。此外,對于使用者而言將不容易在特定的時間內選擇適用的工具,這些不同的工具是由“刀”的制造者在工廠布置安裝的。
本發(fā)明的第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工具匣,該工具匣克服了上述裝置的缺點,并且易于取出特定工具,而且可以容易地將取出的工具放回,以及不管工具置于何處,都可以輕易地找到,同時可保持袋裝尺寸。
本發(fā)明的第二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工具匣,它能適合使用者的需要,讓使用者便于選擇保存于裝置中的工具。
本發(fā)明的這些目的可通過附后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工具匣來達到。
下面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兩種不同變化形式開口的工具匣。
圖1A、1B和1C分別代表從一端部、側面和另一端部觀察時看到的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工具匣;圖2A是第一種開口變化形式的工具匣的打開狀態(tài)的側視圖;圖2B顯示一排前面附圖中表示的工具;圖3顯示從上面觀察到的工具匣打開狀態(tài);圖4A是第二種開口變化形式的工具匣的打開狀態(tài)的側視圖;圖4B顯示另一排前面附圖中表示的工具。
如附圖所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匣,具有如“袋裝式瑞士多用刀”那樣的形狀。從圖1A和1C可知,其尺寸,特別是寬度特別小。工具匣的本體10包括兩個由公知的方式固定成間隔一定距離的兩個側面11和12。除了后文將要討論的工具貯存部件2外,匣1還包括一個或多個部件,如刀片13或穿孔器14,其它的工具或部件將以公知的方式固定和使用。
工具匣1具有位于兩個間隔的側面11和12之間的貯存部件或貯存板2,根據工具匣1的兩種變換形式,該貯存部件分別為從本體10中抽出式或者是相對本體10折入式兩種。在第一種變換形式中,如圖2A中雙箭頭所示代表貯存部件2的折疊方向,從圖2A中可以看出,貯存部件2的第一端被樞接固定在樞軸20上,使得貯存部件2可以如普通折疊刀那樣在本體10的兩間隔側面11和12之間折出或折入。貯存部件2的另一端有一控制裝置21(見圖1C和2A)用于手持而使貯存部件2樞轉。
如圖4A雙箭頭所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變換形式,貯存部件2縱向地沿滑動裝置(未示)在兩個側面11和12之間滑動。貯存部件2能夠從本體10中完全抽出,并能與之分離,或者由公知的方式被保持在本體10上不與之分離。與上述方法相同,控制裝置21可用來把貯存部件從本體10中抽出。
貯存部件2由特殊的壁22制成,在所述壁22的一面或兩面上具有許多固定銷23。固定銷組合到一起,使得大量的工具3可通過穿插于兩個或三個固定銷23而裝嵌于其上,如圖2A所示的貯存部件2的面上具有由三個構成一組的共十八個固定銷23,由此可相互平行地貯存六個工具3。雖然并非必須,如圖4A所示貯存部件2的另一面上也支承著相同數量的固定銷23,用于接納相同數量的工具3,如圖2B和4B所示,其中例舉了貯存于這種裝置中的工具,它們是細銼30、第一開槽螺紋起子31、兩個六角螺紋起子32和33、針狀工具34、十字起子35和兩個另外的開槽螺紋起子36和37。由上述可知,所有的工具3都是獨立于工具匣1的,使用者在購買工具匣時可根據用途選擇不同的工具,或者根據需要從中選擇適用的工具。
上面描述了兩面裝有固定銷23的貯存部件2;然而可確信也可以是只有一面適于貯存工具的貯存部件;同樣,在工具匣的兩個間隔開的側面11和12之間可以有多于一個貯存部件2存在,其中每個貯存部件的一面或兩面裝有固定銷。
在某些工具特別是螺絲起子的后部具有扣310。這些位于工具31后部的扣能夠嵌入本體10一端的調整機構15或位于本體10側面上的調整機構16中。通過將扣卡入所述調整機構15、16中,本體10可作為工具31的手柄進行操作。
同樣的扣也適用于驅動工具的卡盤裝卡,比如充電式扳手或螺絲起子,或由其它電源驅動的驅動工具。
因此,使用者可以在有限的空間內獲得大量的工具以滿其需要。這些工具即適合于單獨使用,也可以與工具匣本體結合使用,將工具匣本體作為工具的手柄或支承來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工具匣(1),它由本體(10)構成,包括限定一內部空間的兩個側面(11,12),至少有一個部件(2)以可以從所述工具匣(1)本體中抽出的方式置于所述空間中;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可抽出的部件構成的形狀適合接納至少一個可移走工具(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適合接納至少一個可移走工具(3)的可抽出的部件(2)的一端相對于樞軸(20)樞轉固定于本體(10)的兩個側面(11,12)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適合接納至少一個可移走工具(3)的可抽出的部件(2)以可沿本體(10)的兩側面(11,12)縱向滑動的方式固定于本體(10)中。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適合接納至少一個可移走工具(3)的可抽出的部件(2)具有控制裝置(21),用于操控其從本體(10)中抽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可抽出部件(2)具有固定裝置(230,用于將至少一個工具(3)置放于位于本體(10)的兩側面(11,12)之間的相互平行排列的可抽出部件(2)的壁面(22)的至少一個側面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23)以這種方式排列,使得大量的工具(3)能以相互平行的方式排列。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工具(31)的后部具有扣裝置(310),所述后部可以插到工具匣本體(10)上的調整機構(15,16)上,所述調整機構具有裝卡所述扣的裝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機構(15,16)位于本體(10)的一端或一個側面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匣的形狀類似于“袋裝式瑞士多用刀”。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工具匣,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匣還具有至少一個可收回的部件(13,14)。
全文摘要
一種工具匣,它具有“袋裝式瑞士多用刀”的形狀,包括:至少一個可從本體(10)上抽出的貯存部件(2),位于所述貯存部件(2)上至少一個面上的用于接納許多可移走工具(3)的固定裝置(23),在本體(10)上或在工具(31)上提供的裝置(15,16,310)用于將本體(10)作為工具的手柄。
文檔編號B25F1/04GK1190052SQ98103668
公開日1998年8月12日 申請日期1998年1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月17日
發(fā)明者M·卡曹特 申請人:溫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