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學單元(BO),所述光學單元能夠裝配在車輛上并且至少包括第一照明裝置(D1)和第二照明裝置(D2),所述第一照明裝置和所述第二照明裝置分別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光子源(SL1)和至少一個第二光子源(SL2),所述光學單元(BO)還包括:i)第一反射器(R1),所述第一反射器能夠使由每個第一光子源(SL1)發(fā)送的光子向前表面轉移,ii)第二反射器(R2),所述第二反射器安置在所述第一反射器(R1)的選定部分的前方并且能夠使由每個第二光子源(SL2)發(fā)送的光子向所述前表面轉移,和iii)支撐板(PL),所述支撐板安置在所述第一反射器(R1)和所述第二反射器(R2)的上方并且包括內表面(FI),每個第一光子源(SL1)和每個第二光子源(SL2)一體連接在所述內表面上的選定位置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器(R1)包括支撐所述第二反射器(R2)的第一上壁(PS1)。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器(R2)包括設置有至少兩個第一孔(T1)的第二上壁(PS2),并且所述第一上壁(PS1)包括能夠穿過所述第一孔(T1)的至少兩個聯(lián)結柱(PC1),以確保所述第一反射器(R1)與所述第二反射器(R2)之間的聯(lián)結。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PL)包括能夠被所述聯(lián)結柱(PC1)中的至少一些穿過的至少兩個第二孔(T2),以能夠與所述第一反射器(R1)和所述第二反射器(R2)聯(lián)結。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聯(lián)結銷(PC1)包括自由端,當在所述第一反射器(R1)與所述支撐板(PL)之間以及在所述第二反射器(R2)與所述支撐板(PL)之間實施聯(lián)結時,所述自由端被鉚壓,以使所述第一反射器(R1)、所述第二反射器(R2)和所述支撐板(PL)彼此固定地連成一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器(R2)安置在所述第一反射器(R1)的中心部分的前方,以使來自所述第一照明裝置(D1)的光子在所述前表面處部分圍繞來自所述第二照明裝置(D2)的光子。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器(R2)能夠使由所述第二照明裝置(D2)發(fā)送的光子向所述前表面的基本矩形的區(qū)域(Z2)轉移,并且所述第一反射器(R1)能夠使由所述第一照明裝置(D1)發(fā)送的光子向所述前表面的大體U形的區(qū)域(Z1)轉移并且三側圍繞所述基本矩形的區(qū)域(Z2)。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單元,其特征在于,每個第一光子源(SL1)和/或每個第二光子源(SL2)為發(fā)光二極管。
8.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至少一個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單元(BO)。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為機動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