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工件高低位送料裝置送料裝置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在模具之加工生產中,常遇到要將產品從高處運往低處的情況。若依靠人工完成,則生產成本巨大,且難以實現。因此,發(fā)明將工件從高處準確送往低處的專用送料器裝置,以有效地輸送工件從高處送往低處的高效率送料機構顯得十分迫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改進,即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模具之加工生產中,常遇到要將產品從高處運往低處的情況依靠人工完成效率低。
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案是:一種工件高低位送料裝置送料裝置,包括機架,所述機架中部設有用于輸出工件的水平槽道,所述機架上位于水平槽道后側固定有豎直的立板,所述立板旁側固定連接有垂直于水平槽道及立板的輔助導板,所述輔助導板設有導槽,所述水平槽道上方設有夾爪,所述夾爪旁側設有插入導槽內的滑動軸,所述夾爪后側設置有驅動夾爪沿槽道方向橫向運動的驅動裝置,所述導槽包括水平導槽及用于實現夾爪垂直升降的縱向導槽。
進一步的,驅動裝置包括固定于立板上的驅動氣缸及驅動氣缸的伸縮端連接的移動連接塊,所述移動連接塊經連桿與夾爪連接,所述連桿一端鉸接于夾爪側部另一端鉸接于移動連接塊。
進一步的,水平導槽與縱向導槽之間通過弧形或斜面過渡。
進一步的,所述移動連接塊后側設有插入立板的桿軸。
進一步的,所述夾爪由手指氣缸驅動,所述手指氣缸的氣動手指固定連接有夾板。
本發(fā)明還包括一種工件高低位送料裝置送料方法,利用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工件高低位送料裝置送料裝置,包括以下步驟:(1)夾爪夾取水平槽道的工件后,隨著驅動氣缸的驅動帶動移動連接塊連同夾爪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動至縱向導槽;(2)夾爪固定連接的滑動軸落入縱向導槽的底部從而實現夾爪帶動工件的下落(3)夾爪松開放開工件完成工件從高位向低位的置放;驅動氣缸回退實現夾爪的反向運行。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結構簡單,通過單一的驅動方式,能夠方便地實現對工件的夾取及水平垂直方向的移動動作,效率高,工作可靠。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側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2所示,一種工件高低位送料裝置送料裝置,包括機架10,所述機架中部設有用于輸出工件100的水平槽道110,所述機架上位于水平槽道110后側固定有豎直的立板20,所述立板20旁側固定連接有垂直于水平槽道及立板的輔助導板30,所述輔助導板30設有導槽310,所述水平槽道110上方設有用于夾取工件100的夾爪40,所述夾爪40旁側設有插入導槽310內的滑動軸410,所述夾爪40后側設置有驅動夾爪沿槽道方向橫向運動的驅動裝置,
所述導槽310包括水平導槽311及用于實現夾爪垂直升降的縱向導槽312。
本實施例中,所述的驅動裝置包括固定于立板上的驅動氣缸510及驅動氣缸510的伸縮端連接的移動連接塊520,所述移動連接塊520經連桿521與夾爪40連接,所述連桿521一端鉸接于夾爪40側部另一端鉸接于移動連接塊520。
為了方便實現過渡,所述的水平導槽311與縱向導槽312之間通過弧形或斜面過渡,這樣能夠保證在驅動氣缸510拉動移動過程中不會因滑動軸410落入縱向導槽312底部后卡死無法再次抬升。所述移動連接塊520后側設有插入立板的桿軸530,桿軸530的作用是防止移動連接塊聯動夾爪40發(fā)生轉動也提供導向功能使機構運行更加穩(wěn)定,滑動軸410設置于導槽310內的端部可以鉸接設置滾輪,以減小摩擦提高滑動效率。利用連桿521的設計能夠實現夾爪40在縱向上的升降落差及緩沖。
現有結構設計中,夾爪40包括垂直運動件420及設置在垂直運動件420兩側的夾板421。
當然實際設計中夾爪40還可以是由手指氣缸驅動,所述手指氣缸的氣動手指固定連接有夾板,利用夾板的相向運動實現對工件100的夾取。
工作時,夾爪40夾取水平槽道的工件100后,隨著驅動氣缸510的驅動帶動移動連接塊520連同夾爪40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動至縱向導槽312處時,夾爪40旁側的滑動軸410落入縱向導槽312的底部從而實現夾爪40帶動工件100的下落,之后夾爪松開放開工件,當然相反的工作順序即漿工件100從低位向高位的水平槽道內放置也是同理。
本發(fā)明如果公開或涉及了互相固定連接的零部件或結構件,那么,除另有聲明外,固定連接可以理解為:能夠拆卸地固定連接(例如使用螺栓或螺釘連接),也可以理解為:不可拆卸的固定連接(例如鉚接、焊接),當然,互相固定連接也可以為一體式結構(例如使用鑄造工藝一體成形制造出來)所取代(明顯無法采用一體成形工藝除外)。
另外,上述本發(fā)明公開的任一技術方案中所應用的用于表示位置關系或形狀的術語除另有聲明外其含義包括與其近似、類似或接近的狀態(tài)或形狀。
本發(fā)明提供的任一部件既可以是由多個單獨的組成部分組裝而成,也可以為一體成形工藝制造出來的單獨部件。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