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機械技術(shù)領(lǐng)域,尤其涉及一種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
背景技術(shù):
建材在加工過程中,需要對其進行切割,現(xiàn)有的切割方式主要采用切割機進行,然而現(xiàn)有的切割機體積較大,占地面積大,并且無法對切割產(chǎn)生的碎屑進行回收,污染周圍環(huán)境,同時切割完畢后,建材很難從切割刀上拔下,影響切割的效率。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shù)方案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有效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的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
一種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所述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撐板、位于所述支撐板下方的電缸裝置、位于所述支撐板上方左右兩側(cè)的頂靠裝置、位于所述頂靠裝置上方的支架裝置、設(shè)置于所述支架裝置上的推動裝置及設(shè)置于所述推動裝置上的切割裝置,所述底板上設(shè)有位于其上方的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左側(cè)的第二支撐桿、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上的第一斜板、位于所述第一斜板下方的第一橫桿、位于所述第一斜板下方的回收箱及位于所述回收箱左側(cè)的第一固定塊,所述支撐板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內(nèi)的第一橫板、位于所述支撐板下方的第一豎板及位于所述第一豎板左側(cè)的第一固定桿,所述電缸裝置包括墊塊、位于所述墊塊左右兩側(cè)的第二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上方的第一支架、位于所述墊塊上方的第一電缸、位于所述第一電缸上方的第一推動桿、位于所述第一推動桿上方的第二支架、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支架上的第一彈簧、位于所述第二支架左側(cè)的第二斜板、位于所述第二支架右側(cè)的第二豎板及位于所述第二豎板右側(cè)的第二橫桿,所述頂靠裝置包括位于所述支撐板上方左右兩側(cè)的第一豎桿、設(shè)置于所述第一豎桿上的第二彈簧、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彈簧上的第一頂靠塊及設(shè)置于所述第一頂靠塊上的第三橫桿,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三支架、位于所述第三支架左側(cè)的第四支架、位于所述第三支架右側(cè)的第四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三支架上方的第五支架、設(shè)置于所述第五支架上端的驅(qū)動輪、設(shè)置于所述驅(qū)動輪上的第一鋸齒及設(shè)置于所述第五支架上的第五固定桿,所述推動裝置包括第二橫板、位于所述第二橫板右側(cè)的第二豎桿、位于所述第二豎桿左側(cè)的第四橫桿、第三橫板、位于所述第三橫板上方的第六支架、位于所述第六支架下方的第三豎桿、位于所述第三豎桿下方的限定桿、位于所述第三豎桿左側(cè)的連接板及設(shè)置于所述連接板左側(cè)的第二鋸齒,所述切割裝置包括第四橫板、位于所述第四橫板下方的切割刀、位于所述切割刀左右兩側(cè)的第三彈簧、位于所述第三彈簧下方的第四彈簧及位于所述第四彈簧下方的頂靠板。
所述第一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的下端位于所述回收箱的上方,所述第一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斜板固定連接,所述回收箱呈空心的長方體,所述回收箱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一固定塊呈長方體,所述第一固定塊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的左表面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頂靠在所述回收箱的左表面上。
所述第一橫板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內(nèi)且與所述支撐板滑動連接,所述第一橫板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一豎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板位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左側(cè),所述第一固定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墊塊呈長方體,所述墊塊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二固定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墊塊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一支架的下端與所述墊塊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一電缸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電缸的下表面與所述墊塊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電缸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上設(shè)有位于其左右兩側(cè)的第三固定桿,所述第三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固定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推動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呈L型,所述第二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下端呈水平狀且頂靠在所述第二豎板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支架與所述第二豎板滑動連接,所述第一彈簧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一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板呈傾斜狀,所述第二斜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板的下端位于所述回收箱的上方,所述第二斜板上設(shè)有位于其上方的第一彎曲桿及位于其下方的第二彎曲桿,所述第一彎曲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斜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二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斜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推動桿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豎板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豎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固定連接。
所述第一豎桿設(shè)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支撐板上方的左右兩側(cè),所述第一豎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桿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設(shè)有四個且左右各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二彈簧呈水平狀,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與所述第一豎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頂靠塊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頂靠塊設(shè)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一通孔的左右兩側(cè),所述第一頂靠塊的橫截面呈直角三角形,所述第一頂靠塊的下表面與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滑動連接,所述第一頂靠塊的上表面呈傾斜狀,所述第三橫桿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三橫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三橫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頂靠塊的上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三支架呈L形,所述第三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上端呈水平狀,所述第四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四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三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固定桿呈傾斜狀,所述第四固定桿的兩端與所述第三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呈L形,所述第五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三支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上端呈水平狀且設(shè)有第一凹槽,所述驅(qū)動輪呈圓柱體,所述驅(qū)動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且與所述第五支架樞軸連接,所述第一鋸齒設(shè)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驅(qū)動輪上,所述第一鋸齒與所述驅(qū)動輪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固定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五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五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固定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三支架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橫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橫板的右端與所述第二豎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二豎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橫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橫板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二豎桿的左表面滑動連接,所述第六支架呈L型,所述第六支架的右端呈豎直狀且與所述第三橫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的左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三豎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三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第六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豎桿貫穿所述第三支架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限定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豎桿的下端與所述限定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連接板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三豎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鋸齒設(shè)有若干個,所述第二鋸齒均勻分布在所述連接板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與所述連接板固定連接。
所述第四橫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板位于所述第三橫板的下方,所述切割刀呈豎直狀,所述切割刀的上端與所述第四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切割刀貫穿所述第二橫板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切割刀位于所述第二通孔的上方,所述第三彈簧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三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三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四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四彈簧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四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四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下端與所述頂靠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頂靠板位于所述切割刀的下方,所述頂靠板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方孔。
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后,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能夠?qū)ú倪M行有效的切割,切割效率高,且切割效果好,能夠在切割完畢后使得建材順利的脫離切割刀,進而可以有效的提高切割的效率,并且可以對切割產(chǎn)生的碎屑進行回收,防止污染周圍的環(huán)境。
附圖說明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包括底板1、位于所述底板1上方的支撐板2、位于所述支撐板2下方的電缸裝置3、位于所述支撐板2上方左右兩側(cè)的頂靠裝置4、位于所述頂靠裝置4上方的支架裝置5、設(shè)置于所述支架裝置5上的推動裝置6及設(shè)置于所述推動裝置6上的切割裝置7。
如圖1所示,所述底板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底板1上設(shè)有位于其上方的第一支撐桿11、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11左側(cè)的第二支撐桿12、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支撐桿12上的第一斜板13、位于所述第一斜板13下方的第一橫桿14、位于所述第一斜板13下方的回收箱15及位于所述回收箱15左側(cè)的第一固定塊16。所述第一支撐桿11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11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11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12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12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12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13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板13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12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斜板13的下端位于所述回收箱15的上方。所述第一橫桿14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14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12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14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斜板13固定連接。所述回收箱15呈空心的長方體,所述回收箱15的上端設(shè)有開口,所述回收箱15放置在所述底板1上。所述第一固定塊16呈長方體,所述第一固定塊16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16的左表面與所述第二支撐桿12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16頂靠在所述回收箱15的左表面上。
如圖1所示,所述支撐板2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支撐板2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21、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21內(nèi)的第一橫板22、位于所述支撐板2下方的第一豎板23及位于所述第一豎板23左側(cè)的第一固定桿24。所述第一通孔21呈方形。所述第一橫板22呈長方體,所述第一橫板22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21內(nèi)且與所述支撐板2滑動連接,所述第一橫板22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二通孔221,所述第二通孔221呈方形。所述第一豎板23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板23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板23位于所述第一通孔21的左側(cè)。所述第一固定桿24呈傾斜狀,所述第一固定桿24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24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板23的左表面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電缸裝置3包括墊塊31、位于所述墊塊31左右兩側(cè)的第二固定桿32、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32上方的第一支架33、位于所述墊塊31上方的第一電缸34、位于所述第一電缸34上方的第一推動桿35、位于所述第一推動桿35上方的第二支架36、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支架36上的第一彈簧37、位于所述第二支架36左側(cè)的第二斜板38、位于所述第二支架36右側(cè)的第二豎板39及位于所述第二豎板39右側(cè)的第二橫桿30。所述墊塊31呈長方體,所述墊塊31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32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二固定桿32呈傾斜狀,所述第二固定桿32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32的上端與所述墊塊31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33呈凹字形,所述第一支架33的下端與所述墊塊31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33的上端與所述第一電缸34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電缸34與電源連接,使其可以正常運行,所述第一電缸34上設(shè)有開關(guān),方便其打開或者關(guān)閉,所述第一電缸34的下表面與所述墊塊3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35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推動桿35的下端與所述第一電缸34連接,使得所述第一電缸34可以帶動所述第一推動桿35上下移動,所述第一推動桿35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6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推動桿35上設(shè)有位于其左右兩側(cè)的第三固定桿,所述第三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6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固定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推動桿35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6呈L型,所述第二支架36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板2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6的下端呈水平狀且頂靠在所述第二豎板39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支架36與所述第二豎板39滑動連接。所述第一彈簧37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一彈簧37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37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6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37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板38呈傾斜狀,所述第二斜板38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6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板38的下端位于所述回收箱15的上方,所述第二斜板38上設(shè)有位于其上方的第一彎曲桿及位于其下方的第二彎曲桿,所述第一彎曲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斜板38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6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二彎曲桿36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斜板38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彎曲桿36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推動桿35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板39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豎板39的上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30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30的左端與所述第二豎板39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30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11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頂靠裝置4包括位于所述支撐板2上方左右兩側(cè)的第一豎桿41、設(shè)置于所述第一豎桿41上的第二彈簧42、設(shè)置于所述第二彈簧42上的第一頂靠塊43及設(shè)置于所述第一頂靠塊43上的第三橫桿44。所述第一豎桿41設(shè)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支撐板2上方的左右兩側(cè),所述第一豎桿41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豎桿41的下端與所述支撐板2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42設(shè)有四個且左右各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二彈簧42呈水平狀,所述第二彈簧42的一端與所述第一豎桿4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42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頂靠塊43的側(c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頂靠塊43設(shè)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一通孔21的左右兩側(cè),所述第一頂靠塊43的橫截面呈直角三角形,所述第一頂靠塊43的下表面與所述支撐板2的上表面滑動連接,所述第一頂靠塊43的上表面呈傾斜狀,從而當所述第一頂靠塊43向第一通孔21方形移動時,左右兩側(cè)的第一頂靠塊43擠壓建材,使得建材向上移動。所述第三橫桿44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三橫桿44呈水平狀,所述第三橫桿44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頂靠塊43的上表面固定連接,當建材向上移動時,建材可以頂靠在所述第三橫桿44上。
如圖1所示,所述支架裝置5包括第三支架51、位于所述第三支架51左側(cè)的第四支架52、位于所述第三支架51右側(cè)的第四固定桿53、位于所述第三支架51上方的第五支架54、設(shè)置于所述第五支架54上端的驅(qū)動輪55、設(shè)置于所述驅(qū)動輪55上的第一鋸齒56及設(shè)置于所述第五支架54上的第五固定桿57。所述第三支架51呈L形,所述第三支架51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41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51的上端呈水平狀。所述第四支架52呈凹字形,所述第四支架52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豎桿41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52的上端與所述第三支架51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固定桿53呈傾斜狀,所述第四固定桿53的兩端與所述第三支架51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4呈L形,所述第五支架54的下端與所述第三支架5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4的上端呈水平狀且設(shè)有第一凹槽541,所述第一凹槽541呈長方體狀。所述驅(qū)動輪55呈圓柱體,所述驅(qū)動輪55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541內(nèi)且與所述第五支架54樞軸連接,使得所述驅(qū)動輪55可以在所述第一凹槽541內(nèi)旋轉(zhuǎn),所述驅(qū)動輪55與電機連接,帶動所述驅(qū)動輪55旋轉(zhuǎn)。所述第一鋸齒56設(shè)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驅(qū)動輪55上,所述第一鋸齒56與所述驅(qū)動輪55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固定桿57呈傾斜狀,所述第五固定桿57的上端與所述第五支架54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固定桿57的下端與所述第三支架51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推動裝置6包括第二橫板61、位于所述第二橫板61右側(cè)的第二豎桿62、位于所述第二豎桿62左側(cè)的第四橫桿63、第三橫板64、位于所述第三橫板64上方的第六支架65、位于所述第六支架65下方的第三豎桿66、位于所述第三豎桿66下方的限定桿67、位于所述第三豎桿66左側(cè)的連接板68及設(shè)置于所述連接板68左側(cè)的第二鋸齒69。所述第二橫板6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支架51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板61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62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橫板61的右端與所述第二豎桿62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63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桿63的右端與所述第二豎桿62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橫板64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橫板64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二豎桿62的左表面滑動連接。所述第六支架65呈L型,所述第六支架65的右端呈豎直狀且與所述第三橫板64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65的左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三豎桿66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三豎桿66的上端與所述第六支架65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豎桿66貫穿所述第三支架51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使得所述第三豎桿66可以上下移動。所述限定桿67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豎桿66的下端與所述限定桿67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板68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連接板68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三豎桿66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鋸齒69設(shè)有若干個,所述第二鋸齒69均勻分布在所述連接板68的左表面上,所述第二鋸齒69與所述連接板68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鋸齒69與所述第一鋸齒56相互嚙合在一起,當所述驅(qū)動輪55旋轉(zhuǎn)時,通過第一鋸齒56及第二鋸齒69使得所述第三豎桿66向上或者向下移動。
如圖1所示,所述切割裝置7包括第四橫板71、位于所述第四橫板71下方的切割刀72、位于所述切割刀72左右兩側(cè)的第三彈簧73、位于所述第三彈簧73下方的第四彈簧74及位于所述第四彈簧74下方的頂靠板75。所述第四橫板7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板71位于所述第三橫板64的下方。所述切割刀72呈豎直狀,所述切割刀72的上端與所述第四橫板7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切割刀72貫穿所述第二橫板61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使得所述切割刀72可以上下移動,所述切割刀72位于所述第二通孔221的上方。所述第三彈簧73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三彈簧73呈豎直狀,所述第三彈簧73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板61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73的上端與所述第四橫板7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進而對所述第四橫板71起到支撐作用。所述第四彈簧74設(shè)有兩個,所述第四彈簧74呈豎直狀,所述第四彈簧74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板6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4的下端與所述頂靠板75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板75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頂靠板75位于所述切割刀72的下方,所述頂靠板75上設(shè)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方孔751,所述方孔751呈方形,使得所述切割刀72可以穿過。
如圖1所示,所述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使用時,首先向兩側(cè)移動所述第一頂靠塊43,然后將建筑材料放置在所述支撐板2上,且位于所述第一通孔21的上方。然后松開第一頂靠塊43,使得所述第一頂靠塊43頂靠在建材的端部上。然后打開與驅(qū)動輪55連接的電機,使得所述驅(qū)動輪55順時針旋轉(zhuǎn),然后通過所述第一鋸齒56、第二鋸齒69,使得所述連接板68及第三豎桿66向下移動,然后通過所述第六支架65使得所述第三橫板64向下移動,當?shù)谌龣M板64向下移動一段距離時,所述第三橫板64頂靠在所述第四橫板71上,然后第三橫板64繼續(xù)向下移動,進而推動所述第四橫板71向下移動,此時所述切割刀72向下移動,同時所述第三彈簧73被壓縮。打開與驅(qū)動輪55連接的電機的同時,打開第一電缸34,使得所述第一推動桿35向上移動,進而使得所述第二支架36向上移動,然后使得所述第一橫板22向上移動,然后第一橫板22向上推動建材向上移動,此時所述第一頂靠塊43向中間移動,所述第一頂靠塊43與建材發(fā)生滑動,直至建材頂靠在所述第三橫板44及頂靠板75上,此時所述第四彈簧74被壓縮,所述第四彈簧74對所述頂靠板75起到一個向下的推力。所述切割刀72向下移動,且穿過所述方孔751對建材進行切割,直至將其切割成兩半,切割產(chǎn)生的碎屑滑過所述第二斜板38,且穿過所述第二通孔221、第一通孔21進入到所述回收箱15內(nèi),所述第一斜板13可以防止碎屑滑落到所述回收箱15的左側(cè)。切割完畢后,與驅(qū)動輪55連接的電機帶動所述驅(qū)動輪55反向旋轉(zhuǎn),使得所述第三豎桿66向上移動,然后使得所述第三橫板64向上移動,所述第四橫板71在所述第三彈簧73的作用下向上移動,所述切割刀72隨之向上移動,所述切割刀72建材中拔出,并且由于頂靠板75頂靠在建材上,使得切割刀72可以順利的從建材上拔出,直至切割刀72恢復(fù)至初始位置,然后第一電缸34使得所述第一推動桿35向下移動,進而使得所述第二支架36向下移動,然后第一橫板22向下移動,建材開始向下移動,直至所述第一橫板22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21內(nèi),所述第一頂靠塊43向兩側(cè)移動,然后將建材取走即可。至此,本發(fā)明建筑材料切割設(shè)備使用過程描述完畢。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shù)領(lǐng)域的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shù)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yīng)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yīng)以所述權(quán)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