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滅火裝置,尤其涉及一種消防用拋沙滅火裝置。
背景技術: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wèi)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比纾罕仨氉ズ孟拦ぷ鳌@纾合儡?、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F(xiàn)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滅火器內(nèi)放置化學物品,用以救滅火災。滅火器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存放在公眾場所或可能發(fā)生火災的地方,不同種類的滅火筒內(nèi)裝填的成分不一樣,是專為不同的火警而設。使用時必須注意以免產(chǎn)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險。
現(xiàn)有的滅火裝置存在滅火速度慢、滅火面積小、滅火效率低的缺點,因此亟需研發(fā)一種滅火速度快、滅火面積大、滅火效率高的消防用拋沙滅火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發(fā)明為了克服現(xiàn)有的滅火裝置存在滅火速度慢、滅火面積小、滅火效率低的缺點,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滅火速度快、滅火面積大、滅火效率高的消防用拋沙滅火裝置。
(2)技術方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這樣一種消防用拋沙滅火裝置,包括有推車、第一推板、出料管、電控閥、鋼絲繩、攪拌桿、第二推板、電動推桿、擺動桿、第一擺動座、U型架、連接塊、第一氣缸、第二擺動座、第二氣缸、彈簧和沙箱;推車上部右側從上向下依次設有U型架、沙箱和第二氣缸,U型架內(nèi)部左側設有第二擺動座,第二擺動座右側設有第一氣缸,第一氣缸右側設有連接塊,U型架內(nèi)部右側設有第一擺動座,第一擺動座頂部鉸接連接有擺動桿,擺動桿的上部與連接塊鉸接連接,擺動桿的下部底部設有電動推桿,電動推桿底部設有第二推板,沙箱頂部轉動式連接有攪拌桿,攪拌桿下部位于沙箱內(nèi),攪拌桿上部與擺動桿下部左側之間連接有鋼絲繩,攪拌桿下部與沙箱內(nèi)壁之間連接有彈簧,沙箱底部右側設有出料管,出料管上設有電控閥,第二氣缸右側設有第一推板,第一推板底部與推車頂部接觸。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擋板,推車頂部右側設有擋板。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加強筋,沙箱底部與推車上部右側之間設有加強筋。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攪拌葉片,攪拌桿底部設有攪拌葉片。
優(yōu)選地,沙箱材質(zhì)為不銹鋼。
優(yōu)選地,攪拌葉片材質(zhì)為不銹鋼。
工作原理:當要使用本裝置進行滅火時,人工向沙箱內(nèi)注入一定量的沙子,并且在推車頂部上放置一定量的沙子,沙子位于第一推板與擋板之間。接著控制電動推桿伸長,帶動第二推板向下移動,第二推板向下移動到合適位置后,停止電動推桿伸長。再控制第一氣缸收縮,帶動連接塊向左移動,帶動擺動桿的下部向右移動,帶動電動推桿向右移動,帶動第二推板向右移動,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擺動桿的下部向右移動的同時帶動攪拌桿順時針轉動,攪拌沙箱內(nèi)的沙子。這時彈簧處于伸長狀態(tài),當?shù)诙瓢鍖⑸匙油葡蛐铚缁鹛幒?,控制第一氣缸收縮,帶動連接塊向左移動,帶動擺動桿的下部向左移動,帶動電動推桿向左移動,帶動第二推板向左移動,攪拌桿在彈簧的彈力下逆時針轉動。接著不斷控制第一氣缸伸長和收縮,帶動擺動桿不斷左右擺動,不斷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帶動攪拌桿不斷順時針和逆時針交替轉動,攪拌沙箱內(nèi)的沙子,防止沙子結塊。當推車上的沙子比較少時,打開電控閥,使沙箱內(nèi)得沙子流入推車上,待推車上的沙子一定時關閉電控閥。當推車上的沙子比較散時,關閉第一氣缸,控制電動推桿收縮,帶動第二推板向上移動,待第二推板向上移動到合適位置后關閉電動推桿。然后控制第二氣缸伸長,帶動第一推板向右移動,將沙子聚攏在一起。當沙子聚攏后,控制第二氣缸收縮,帶動第一推板向左移動,待一推板向左移動到原位后,關閉第二氣缸。再控制電動推桿伸長,帶動第二推板向下移動,待第二推板向下移動到合適位置后關閉電動推桿。接著不斷控制第一氣缸收縮和伸長,帶動擺動桿不斷左右擺動,不斷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當火滅完后且第一氣缸恢復原位后,關閉第一氣缸,再控制電動推桿收縮,待第二推板恢復原位后關閉電動推桿。如需再次滅火則重復上述操作。
因為還包括有擋板,推車頂部右側設有擋板,擋板可以防止沙子的掉落。
因為還包括有加強筋,沙箱底部與推車右側之間設有加強筋,加強筋可以更好地穩(wěn)固沙箱。
因為還包括有攪拌葉片,攪拌桿底部設有攪拌葉片,攪拌葉片可以更好地攪拌沙子,防止沙子結塊。
(3)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達到了滅火速度快、滅火面積大、滅火效率高的效果,使用本裝置滅火能夠在短時間完成滅火,且用沙子滅火能防止火再次燃起,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更好地保障人員和財產(chǎn)的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第一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第二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第三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第四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推車,2-第一推板,3-出料管,4-電控閥,5-鋼絲繩,6-攪拌桿,7-第二推板,8-電動推桿,9-擺動桿,10-第一擺動座,11-U型架,12-連接塊,13-第一氣缸,14-第二擺動座,15-第二氣缸,16-彈簧,17-沙箱,18-擋板,19-加強筋,20-攪拌葉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消防用拋沙滅火裝置,如圖1-4所示,包括有推車1、第一推板2、出料管3、電控閥4、鋼絲繩5、攪拌桿6、第二推板7、電動推桿8、擺動桿9、第一擺動座10、U型架11、連接塊12、第一氣缸13、第二擺動座14、第二氣缸15、彈簧16和沙箱17;推車1上部右側從上向下依次設有U型架11、沙箱17和第二氣缸15,U型架11內(nèi)部左側設有第二擺動座14,第二擺動座14右側設有第一氣缸13,第一氣缸13右側設有連接塊12,U型架11內(nèi)部右側設有第一擺動座10,第一擺動座10頂部鉸接連接有擺動桿9,擺動桿9的上部與連接塊12鉸接連接,擺動桿9的下部底部設有電動推桿8,電動推桿8底部設有第二推板7,沙箱17頂部轉動式連接有攪拌桿6,攪拌桿6下部位于沙箱17內(nèi),攪拌桿6上部與擺動桿9下部左側之間連接有鋼絲繩5,攪拌桿6下部與沙箱17內(nèi)壁之間連接有彈簧16,沙箱17底部右側設有出料管3,出料管3上設有電控閥4,第二氣缸15右側設有第一推板2,第一推板2底部與推車1頂部接觸。
還包括有擋板18,推車1頂部右側設有擋板18。
還包括有加強筋19,沙箱17底部與推車1上部右側之間設有加強筋19。
還包括有攪拌葉片20,攪拌桿6底部設有攪拌葉片20。
沙箱17材質(zhì)為不銹鋼。
攪拌葉片20材質(zhì)為不銹鋼。
工作原理:當要使用本裝置進行滅火時,人工向沙箱17內(nèi)注入一定量的沙子,并且在推車1頂部上放置一定量的沙子,沙子位于第一推板2與擋板18之間。接著控制電動推桿8伸長,帶動第二推板7向下移動,第二推板7向下移動到合適位置后,停止電動推桿8伸長。再控制第一氣缸13收縮,帶動連接塊12向左移動,帶動擺動桿9的下部向右移動,帶動電動推桿8向右移動,帶動第二推板7向右移動,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擺動桿9的下部向右移動的同時帶動攪拌桿6順時針轉動,攪拌沙箱17內(nèi)的沙子。這時彈簧16處于伸長狀態(tài),當?shù)诙瓢?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后,控制第一氣缸13收縮,帶動連接塊12向左移動,帶動擺動桿9的下部向左移動,帶動電動推桿8向左移動,帶動第二推板7向左移動,攪拌桿6在彈簧16的彈力下逆時針轉動。接著不斷控制第一氣缸13伸長和收縮,帶動擺動桿9不斷左右擺動,不斷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帶動攪拌桿6不斷順時針和逆時針交替轉動,攪拌沙箱17內(nèi)的沙子,防止沙子結塊。當推車1上的沙子比較少時,打開電控閥4,使沙箱17內(nèi)得沙子流入推車1上,待推車1上的沙子一定時關閉電控閥4。當推車1上的沙子比較散時,關閉第一氣缸13,控制電動推桿8收縮,帶動第二推板7向上移動,待第二推板7向上移動到合適位置后關閉電動推桿8。然后控制第二氣缸15伸長,帶動第一推板2向右移動,將沙子聚攏在一起。當沙子聚攏后,控制第二氣缸15收縮,帶動第一推板2向左移動,待一推板向左移動到原位后,關閉第二氣缸15。再控制電動推桿8伸長,帶動第二推板7向下移動,待第二推板7向下移動到合適位置后關閉電動推桿8。接著不斷控制第一氣缸13收縮和伸長,帶動擺動桿9不斷左右擺動,不斷將沙子推向需滅火處,當火滅完后且第一氣缸13恢復原位后,關閉第一氣缸13,再控制電動推桿8收縮,待第二推板7恢復原位后關閉電動推桿8。如需再次滅火則重復上述操作。
因為還包括有擋板18,推車1頂部右側設有擋板18,擋板18可以防止沙子的掉落。
因為還包括有加強筋19,沙箱17底部與推車1右側之間設有加強筋19,加強筋19可以更好地穩(wěn)固沙箱17。
因為還包括有攪拌葉片20,攪拌桿6底部設有攪拌葉片20,攪拌葉片20可以更好地攪拌沙子,防止沙子結塊。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