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包括:
處理組件,所述處理組件包括處理塊,所述處理塊的上端為基座;
連接臂,所述連接臂設置于所述處理組件的上側,所述處理組件相對于所述連接臂滑動設置;和
一級滑動組件,所述一級滑動組件設置于所述連接臂的下端,所述一級滑動組件包括:
第一容納槽,所述第一容納槽設置于所述連接臂的下端處,所述基座穿插入所述第一容納槽內;
第二鎖止槽,所述第二鎖止槽設置于所述第一容納槽的內壁上;
第二鎖止部,所述第二鎖止部設置于所述基座的外壁上,所述第二鎖止部與所述第二鎖止槽相適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止部包括:
第二凸槽,所述第二凸槽設置于所述基座的外壁上;
第二鎖止球,所述第二鎖止球被容納于所述第二凸槽內;和
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二凸槽的底部與所述第二鎖止球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還包括二級滑動組件,所述二級滑動組件包括:
套筒,所述套筒設置于所述連接臂的外壁的外側;
第二容納槽,所述第二容納槽設置于所述套筒與所述連接臂的外壁之間;
第一鎖止槽,所述第一鎖止槽設置于所述連接臂的外壁上;和
第一鎖止部,所述第一鎖止部設置于所述套筒的內壁上,所述第一鎖止部與所述第一鎖止槽相適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鎖止部包括:
第一凸槽,所述第一凸槽設置于所述套筒的外壁上;
第一鎖止球,所述第一鎖止球被容納于所述第一凸槽內;和
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彈簧設置于所述第一凸槽的底部與所述第一鎖止球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止部設置為多個,所述第一容納槽亦設置為多個,所述第一鎖止部與所述第一容納槽的設置數量相適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止部設置為多個,所述第二容納槽亦設置為多個,所述第二鎖止部與所述第二容納槽的設置數量相適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便的竹鋼表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臂遠離所述一級滑動組件的一側連接動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