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光學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顯示技術的不斷發(fā)展,人們對終端顯示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終端的屏幕顯示分辨率也越來越高,由于終端屏幕的顯示分辨率提高,光線的穿透率越低,因此必須提升背光模組的背光亮度以保證終端的正常使用。
目前,提升背光模組的背光亮度的方法一般為增加發(fā)光二極管(lightemittingdiode,led)的數(shù)量,或者加大發(fā)光二極管驅動電流,無論采用哪種方式,發(fā)光二級管溫度都會大量提升,需使用合理的散熱設計。
現(xiàn)有的背光模組大都采用石墨散熱的方法,即將石墨貼合在柔性電路板上進行散熱處理,但由于石墨擁有不可折疊的特性,導致貼合部分的尺寸比較小,散熱效率不佳。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可以解決背光模組散熱不佳的問題,提高背光模組的散熱效率。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包括:
導光板、反射片、膠框、柔性電路板、光源以及石墨片;其中
所述導光板包括入光側、反光側以及出光側,所述入光側與出光側的方向互為垂直;
所述反射片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反光側上,包括反射面與背面;
所述光源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入光側;
所述柔性電路板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出光側,所述光源連接在所述柔性電路板上;
所述膠框設置在導光板的入光側,所述膠框在入光側方向上的外壁的形狀設置為圓弧狀;
所述石墨片貼合在所述柔性電路板相對于光源的另一側上,沿著所述膠框的圓弧狀外壁彎曲貼合在所述膠框上,并延伸貼合至反射片的背面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口字膠,所述口字膠設置在所述石墨片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口字膠上開設有排氣孔。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膜材,所述膜材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出光側上,以實現(xiàn)對導光板的出射光進行收斂。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導光板的反光側與反射片的反射面連接。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光源為發(fā)光二極管。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膠框朝入光側方向的一側呈凸起狀,嵌設在反射片與柔性電路板之間,以實現(xiàn)對背光模組的固定作用。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面板,所述面板設置于導光板的出光側。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導光板的厚度介于0.03厘米到0.06厘米之間。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包括如上述所述的背光模組。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通過將膠框在入光側的外壁的形狀設置為圓弧狀,使得貼合在柔性電路板上的石墨片可以沿著圓弧狀外壁延伸貼合至反射片的背面上,增加了石墨尺寸,提升了背光模組散熱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另一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散熱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附圖中的圖式,其中相同的組件符號代表相同的組件,本發(fā)明的原理是以實施在一適當?shù)沫h(huán)境中來舉例說明。以下的說明是基于所示例的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其不應被視為限制本發(fā)明未在此詳述的其它具體實施例。
本說明書所使用的詞語“實施例”意指用作實例、示例或例證。此外,本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冠詞“一”一般地可以被解釋為意指“一個或多個”,除非另外指定或從上下文清楚導向單數(shù)形式。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相互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此外,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開提供了許多不同的實施方式或例子用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不同結構。為了簡化本發(fā)明的公開,下文中對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設置進行描述。當然,它們僅僅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此外,本發(fā)明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復參考數(shù)字和/或參考字母,這種重復是為了簡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討論各種實施方式和/或設置之間的關系。此外,本發(fā)明提供了的各種特定的工藝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其他工藝的應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請參閱圖1,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該背光模組100包括導光板10、反射片20、光源30、柔性電路板40、膠框50、石墨片60、以及口字膠70。
所述導光板10包括入光側、反光側以及出光側,所述入光側與出光側的方向互為垂直,所述入光側與反光側的方向互為垂直,所述入光側與反光側的方向相反。該導光板10可以將光源有效地分布成背光視窗區(qū)域面光源。在一實施方式中,該導光板10的厚度介于0.03到0.06厘米之間。在一實施方式中,該導光板10可以為激光雕刻一體成型。
該反射片20設置在該導光板10的反光側上,包括反射面與背面。該反射片20的反射面與導光板10的反光側連接,用于將從導光板10的反光側射出的光線進行反射重新利用。該反射片20的背面由不透光材料組成,以防止從導光板10的反光側射出的光線穿過反射片射出,對背光模組100造成干擾。
該光源30設置在該導光板10的入光側上。用于給導光板10提供光線。在一實施方式中,該光源30可以為發(fā)光二極管。
該柔性電路板40設置在該導光板10的出光側上,該光源30通過導線連接在該柔性電路板40上。該柔性電路板可以控制電流,以使得該光源30完成打開或者關閉。
該膠框50,該膠框50設置在導光板10的入光側,該膠框朝入光側方向的一側呈凸起狀,嵌設在反射片20與柔性電路板40之間,用于對背光模組100起支撐性作用,該膠框50可以使背光模組100之間的組件能夠牢固的粘合在一起,將背光模組100的內(nèi)部空間封閉,防止外部灰塵進入。該膠框50在入光側方向上的外壁51的形狀設置為圓弧狀。
該石墨片60,貼合在該柔性電路板40相對于光源30的另一側上,并沿著該膠框50的圓弧狀外壁51方向彎曲貼合在該膠框50上,并延伸貼合至反射片20的背面上,在符合石墨不可折疊的特性下,極大的提升了石墨片60的貼合尺寸,進一步增加了背光模組100的散熱性。
該口字膠70,設置貼合在所述石墨片60上,用于使該石墨片60固定貼合在該背光模組100上。
請參閱圖2和圖3,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另一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散熱組件的結構示意圖,該背光模組100還包括膜材80以及面板90。該散熱組件包括石墨片60以及口字膠70。
該膜材80,設置在導光板10的出光面上,該膜材80可以收斂導光板10出光面的出射光,提高背光模組100的整體亮度。在一實施方式中,該膜材80可以為增光膜。
該面板90,設置在該膜材80的出光面上,用于根據(jù)接收的光線進行對應的信息顯示。
該石墨片60,貼合在該柔性電路板40相對于光源30的另一側上,可以吸收光源30在工作時產(chǎn)生的熱量。沿著該膠框50的圓弧狀外壁51方向彎曲貼合在該膠框50上,并延伸貼合至反射片20的背面上,在符合石墨不可折疊的特性下,極大的提升了石墨片60的貼合尺寸,進一步增加了石墨片60的散熱性。
該口字膠70覆蓋在所述石墨片60上,并在長度尺寸上大于所述石墨片60的長度,以使得貼合固定所述石墨片60,所述口字膠70在與石墨片60貼合區(qū)域上還開設有多個排氣孔71,用于將石墨片60從柔性電路板40上吸收的熱量從該排氣孔71上散出,以保證背光模組100的散熱穩(wěn)定性。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通過將膠框在入光側的外壁的形狀設置為圓弧狀,使得貼合在柔性電路板上的石墨片可以沿著圓弧狀外壁延伸貼合至反射片的背面上,增加了石墨尺寸,提升了背光模組散熱的效率。
盡管已經(jīng)相對于一個或多個實現(xiàn)方式示出并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基于對本說明書和附圖的閱讀和理解將會想到等價變型和修改。本發(fā)明包括所有這樣的修改和變型,并且僅由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限制。特別地關于由上述組件執(zhí)行的各種功能,用于描述這樣的組件的術語旨在對應于執(zhí)行所述組件的指定功能(例如其在功能上是等價的)的任意組件(除非另外指示),即使在結構上與執(zhí)行本文所示的本說明書的示范性實現(xiàn)方式中的功能的公開結構不等同。此外,盡管本說明書的特定特征已經(jīng)相對于若干實現(xiàn)方式中的僅一個被公開,但是這種特征可以與如可以對給定或特定應用而言是期望和有利的其他實現(xiàn)方式的一個或多個其他特征組合。而且,就術語“包括”、“具有”、“含有”或其變形被用在具體實施方式或權利要求中而言,這樣的術語旨在以與術語“包含”相似的方式包括。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fā)明已以優(yōu)選實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均可作各種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界定的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