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具有自適應桌板的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鉸接結構布置在第一鉸接結構的正下方,所述第四鉸接結構布置在第三鉸接結構的正下方,施力所述桌板結構平移上升時,能夠通過第一連接件帶動平行四邊形結構相對第二連接件豎直向上形變以升高桌板結構的保持高度;施力所述桌板結構平移下降時,能夠通過第一連接件帶動平行四邊形結構相對第二連接件豎直向下形變以降低桌板結構的保持高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結構底部與扶手架前側之間圍繞形成有供桌板架轉動的開放空間,所述下支撐臂的下端布置在開放空間內(nèi)、并與能夠繞第一縱軸線相對連接裝置水平轉動,上端布置在扶手結構前方,施力所述桌板結構繞第一縱軸線朝椅座構件側方轉動時,能夠通過上支撐臂帶動下支撐臂相對連接裝置繞第一縱軸線向外水平旋轉至下支撐臂上端布置在扶手結構的外側方。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撐臂包括沿第一縱軸線布置的第一支臂、沿第二縱軸線布置的第二支臂,以及連接在第一支臂上端與第二支臂下端之間的斜臂,所述第二縱軸線與第一縱軸線相互平行布置、且位于不同軸線上,所述第一支臂布置在開放空間內(nèi)、并沿第一縱軸線與連接裝置水平轉動連接或沿第一縱軸線與定位連接在連接裝置上的中間件水平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連接件沿第二縱軸線與第二支臂上端水平轉動連接,并能夠隨下支撐臂相對連接裝置繞第一縱軸線在扶手結構前側與外側之間轉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支架包括連接基座、沿第三縱軸線轉動連接在連接基座上的支撐基座、和連接在連接基座與第一連接件之間的第三連接件,所述桌板結構連接在支撐基座上,施力所述桌板結構繞第三縱軸線旋轉時,能夠帶動支撐基座相對連接基座繞第三縱軸線轉動以調(diào)節(jié)桌板結構的保持方向。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件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轉動端和第二轉動端,所述第一轉動端沿第一橫軸線與連接基座下端轉動連接,所述第二轉動端與第一連接件連接,施力所述桌板結構繞第一橫軸線旋轉時,能夠帶動支撐基座和連接基座相對第三連接件繞第一橫軸線轉動以調(diào)節(jié)桌板結構的保持角度。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椅座構件具有中間區(qū)域和布置在中間區(qū)域左右兩側的側部區(qū)域,所述扶手結構沿第四縱軸線水平轉動連接在第三支架上端,并能夠在朝向椅座構件中間區(qū)域的前方布置的第一方向與朝向椅座構件外側方布置的第二方向之間繞第四縱軸線水平轉動以調(diào)節(jié)扶手結構的方向,所述扶手結構處于第一方向時,桌板結構能夠通過桌板架保持在水平放置于扶手結構上側的第一使用狀態(tài),且所述扶手結構處于第二方向時,桌板結構能夠通過桌板架保持在水平放置于扶手結構上側的第二使用狀態(tài)。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結構的后部形成有用于抵靠乘坐者的抵靠部、和分別布置在抵靠部兩側的支撐部,桌板結構處于第一使用狀態(tài)時,所述支撐部的后側面靠近第四縱軸線布置,且桌板結構處于第二使用狀態(tài)時,所述支撐部的后側面靠近第四縱軸線布置。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結構和扶手架對應設置有兩組,分別布置在椅座構件的兩側,所述桌板結構的底部具有中間區(qū)域和布置在中間區(qū)域對立兩側的側部區(qū)域,所述連接支架與桌板結構底部的中間區(qū)域連接,所述桌板結構處于使用狀態(tài)時桌板結構底部的兩側部區(qū)域能夠分別放置于兩扶手結構的上側;和/或,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布置在椅座構件的側方、并與扶手架或主體結構可拆卸連接,所述連接裝置包括安裝基座和安裝組件,所述安裝基座包括安裝本體和連接在安裝本體上的安裝軸,所述安裝組件與安裝本體配合連接,并能夠將扶手架或主體結構的部分結構緊固夾持于安裝本體與安裝組件之間,所述安裝軸沿豎直方向朝上延伸布置,且下支撐臂的下端連接在安裝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