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系緊機構,包括:旋蓋、卷線輪和殼體,所述旋蓋可旋轉(zhuǎn)設置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卷線輪由所述殼體支承,可相對所述殼體轉(zhuǎn)動;其特征在于,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頸接部與所述自鎖支承面的至少部分抵接時,所述自鎖支承面施加給所述頸接部的力具有一促使所述接合齒頂緊所述輪齒的齒槽的分力。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可偏移構件的接合齒的齒尖沿同一圓周設置,所述自鎖支承面為斜平面時,所述斜平面在所述圓周所在平面上的投影為斜線段,所述斜線段包括至少一個臨界點,經(jīng)過所述臨界點的所述圓周的徑向為臨界徑向;所述斜線段與所述臨界徑向共線,或者所述斜線段與所述臨界徑向相交于所述臨界點并位于所述臨界徑向的所述松開方向的一側(c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可偏移構件的接合齒的齒尖沿同一圓周設置,所述自鎖支承面為凹面或凸面時,所述凹面或凸面在所述圓周所在平面上的投影為一弧線段,所述弧線段包括一臨界點,所述弧線段上其他任一點的切線相對于所述臨界點的切線位于所述松開方向的一側(cè);經(jīng)過所述臨界點的所述圓周的徑向為臨界徑向,所述曲線段上的任一點的切線與所述臨界徑向共線,或者相對于所述臨界徑向位于所述松開方向的一側(cè)。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頸接部與所述止回頭部相鄰的面為第二相對面,所述第二相對面包括一自鎖配合面,所述自鎖支承面與所述自鎖配合面為面抵接、線抵接或點抵接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鎖支承面與所述自鎖配合面抵接時為面抵接,其中所述自鎖支承面設置為第一斜平面時,所述自鎖配合面設置為第二斜平面;所述自鎖支承面設置為凸面或凹面時,所述自鎖配合面對應設置為凹面或凸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固定設置有多個可偏移構件,多個所述可偏移構件獨立成型并分別連接于所述殼體,或多個所述可偏移構件一體成型。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可偏移構件的彈性臂第二端連接至一中心環(huán)上,所述一個或多個可偏移構件通過所述中心環(huán)連接到所述殼體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構件還包括擋梁,所述止回頭部和所述擋梁為一體結(jié)構或分離設置,所述擋梁與所述彈性臂的至少部分相鄰設置,且至少部分所述擋梁的主延伸方向與至少部分所述彈性臂的主延伸方向構成等距曲線。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齒槽沿輪齒圓周設置,所述彈性臂的主延伸方向與所述輪齒圓周的平行圓周的周向一致,所述彈性臂的主延伸方向與所述頸接部的中線或等同中線相交成角度β,且30°≤β≤150°。
11.一種系緊機構,包括:旋蓋、卷線輪和殼體,所述旋蓋可旋轉(zhuǎn)設置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卷線輪由所述殼體支承,可相對所述殼體轉(zhuǎn)動;其特征在于,
12.一種用于系緊機構的止回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