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一種開關結構及使用其的車把手組合開關,屬于電開關結構設計領域。
背景技術:
1、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作為常見的交通工具,因為其輕便靈活等優(yōu)點深受人們喜歡。為了方便駕駛員在駕駛時對摩托車上各功能進行控制,通常會在車把管上安裝組合開關?,F有的車把手組合開關中,為了適應多個開關功能的設置,通常設置多個不同的開關元件,并在組合開關表面設置多個對應不同開關元件設置的按鍵,通過按壓不同按鍵將相應開關元件觸發(fā)從而實現相應功能的控制,然而,這種設置結構不夠緊湊,功能性較為單一。
技術實現思路
1、對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開關結構及使用其的車把手組合開關,能夠實現對多個開關元件控制,功能集成度高,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2、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3、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開關結構,包括有多個開關元件的安裝座、可相對安裝座向多個方向擺動的擺桿和限位安裝所述擺桿的限位架,所述限位架與安裝座固定連接,所述擺桿中部在不同方向設有觸壓臂,所述開關元件與觸壓臂對應設置,并在所述安裝座與擺桿之間設有彈性復位結構,所述彈性復位結構使擺桿始終保持向初始位置擺動的趨勢,所述擺桿處于初始位置,所述觸壓臂不觸發(fā)所述開關元件,所述擺桿擺動時通過所述觸壓臂觸發(fā)相應所述開關元件,以使開關元件狀態(tài)切換。
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彈性復位結構包括裝于所述擺桿底端的彈性構件和設于所述安裝座上的復位槽,所述彈性構件抵觸于所述復位槽內;
5、所述復位槽包括向下凹陷的槽窩部和由槽窩部側部向外輻射延伸的斜槽部,所述斜槽部距離所述槽窩部由近到遠高度逐漸增加,在所述擺桿處于初始位置時,所述彈性構件抵于所述槽窩部,所述擺桿擺動時所述彈性構件抵接于斜槽部并順著所述斜槽部滑動。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斜槽部的截面形狀為v形或圓弧形。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擺桿底端設有開口向下的第一安裝槽,所述彈性構件裝于所述第一安裝槽內;
8、所述彈性構件包括底端為半球型的第一活動銷和為第一活動銷提供向下彈力的第一彈簧,在所述第一彈簧的彈力作用下所述第一活動銷的底端抵接于所述復位槽內。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安裝座上在復位槽的側部設有向上凸起的限位擋臺,通過所述限位擋臺對所述擺桿側部抵擋,以限制擺桿擺動幅度。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架上端于擺桿側部設有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二安裝槽內設有第二活動銷和為第二活動銷提供彈力的第二彈簧,所述擺桿側部設有與所述第二活動銷位置相對的凹槽,在所述第二彈簧的彈力作用下所述第二活動銷相應端部抵接于所述擺桿上的所述凹槽內。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安裝座上固定有線路板,所述開關元件裝于線路板上。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開關元件為微動開關或輕觸開關。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擺桿上端由限位架伸出并固定有手柄。
14、第二方面,本實用新型中提供一種車把手組合開關,包括上面任一所述的開關結構。
15、本實用新型具有的積極效果:采用本實用新型中的結構,在對開關進行控制時,將擺桿向一側方向按壓使其擺動,然后通過相應方向上的觸壓臂將相應位置的開關元件觸發(fā)使其狀態(tài)切換,并在此過程中將彈性復位結構壓縮,當撤去施加在擺桿上的壓力后,擺桿能夠在彈性復位結構釋放的彈力作用下驅使擺桿復位至初始位置,觸壓臂撤去對開關元件的觸壓后開關元件復位;該開關結構設置合理,結構簡單緊湊,能夠通過擺桿擺動對多個不同開關元件控制,功能集成度高,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1.一種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多個開關元件(1)的安裝座(2)、可相對安裝座(2)向多個方向擺動的擺桿(3)和用于限位安裝所述擺桿(3)的限位架(4),所述限位架(4)與安裝座(2)固定連接,所述擺桿(3)中部在不同方向設有觸壓臂(31),所述開關元件(1)與觸壓臂(31)對應設置,并在所述安裝座(2)與擺桿(3)之間設有彈性復位結構,所述彈性復位結構使擺桿(3)始終保持向初始位置擺動的趨勢,所述擺桿(3)處于初始位置,所述觸壓臂(31)不觸發(fā)所述開關元件(1),所述擺桿(3)擺動時通過所述觸壓臂(31)觸發(fā)相應所述開關元件(1),以使開關元件(1)狀態(tài)切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復位結構包括裝于所述擺桿(3)底端的彈性構件和設于所述安裝座(2)上的復位槽(21),所述彈性構件抵觸于所述復位槽(21)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槽部(23)的截面形狀為v形或圓弧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桿(3)底端設有開口向下的第一安裝槽(32),所述彈性構件裝于所述第一安裝槽(32)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2)上在復位槽(21)的側部設有向上凸起的限位擋臺(24),通過所述限位擋臺(24)對所述擺桿(3)側部抵擋,以限制擺桿(3)擺動幅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架(4)上端于擺桿(3)側部設有第二安裝槽(41),所述第二安裝槽(41)內設有第二活動銷(42)和為第二活動銷(42)提供彈力的第二彈簧(43),所述擺桿(3)側部設有與所述第二活動銷(42)位置相對的凹槽(36),在所述第二彈簧(43)的彈力作用下所述第二活動銷(42)相應端部抵接于所述擺桿(3)上的所述凹槽(36)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2)上固定有線路板(10),所述開關元件(1)裝于線路板(10)上。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元件(1)為微動開關或輕觸開關。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關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桿(3)上端由限位架(4)伸出并固定有手柄(35)。
10.一種車把手組合開關,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開關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