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殺蟲劑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緩釋除蟲氣霧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蒼蠅、蚊子、蟑螂等害蟲不僅會干擾人們的日常生活,還會成為一些傳染類疾病的傳播者?,F(xiàn)在人們普遍使用噴霧型殺蟲劑和加熱蒸發(fā)型殺蟲劑來殺滅害蟲,其具有使用方便、殺蟲迅速等優(yōu)點。然而,目前使用的殺蟲劑存在毒性大、有異味、對環(huán)境有污染、防殺面積小、時效短、毒性殘留量大等缺點。隨著人們對環(huán)境保護和自身健康的日益關注,全球殺蟲劑生產(chǎn)正開始從數(shù)量型向質量與安全型轉變,大力開發(fā)高效、低毒、安全的新型殺蟲劑已成為世界殺蟲劑工業(yè)的發(fā)展方向。
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是菊酯類化合物用于防治蚊蟲,并具有較高的殺蟲活性。但是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各種滅蚊蠅液,使用時噴撒于室內,藥物揮發(fā)快,能有效殺滅害蟲,但是由于藥物迅速釋放,藥效維持時間很短,需要時時噴撒,給用戶帶來不便。雖有公開有長效衛(wèi)生殺蟲浸涂濃縮劑,但是該類產(chǎn)品存在有毒、有異味、有效時間仍然不長,且使用不便。
因此人們需要一種安全、無異味,噴撒一次就可長期有效的除蟲劑。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緩釋除蟲氣霧劑及其制備方法,本發(fā)明除蟲氣霧劑能達到安全、無異味,噴撒一次就可長期有效的殺蟲效果。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緩釋除蟲氣霧劑,包括以下按重量份數(shù)配比的主要組分:曼陀羅15-22份、木犀草素5-9份、假連翹10-18份、山豆根8-13份、聚乙烯吡咯烷酮5-10份、茶籽油1-5份、乳化劑0.2-1份、食用酒精50-80份、正丁烷5-7份、正丙烷3-8份。
進一步的,所述曼陀羅所占重量份數(shù)為 17-21份。
曼陀羅(Datura stramonium L.)又稱醉心花、 洋金等, 為茄科曼陀羅屬植物。我國各省區(qū)均產(chǎn), 常生于村邊、 路邊和草地, 含生物堿、 黃酮、 多糖、 亞油酸等多種有效成分,其中有效成分主要為生物堿, 具有治療關節(jié)痛、 哮喘、 咳嗽、 胃腸痙攣、 神經(jīng)性偏頭痛、 跌打損傷等癥?,F(xiàn)代醫(yī)學和臨床研究發(fā)現(xiàn), 曼陀羅具有多種生物活性, 醫(yī)學上可廣泛應用于多種疾病的治療以及農林業(yè)上對多種病蟲鼠害的防治。曼陀羅的主要有毒成分為莨菪堿、阿托品及東莨菪堿(曼陀羅提取物)等生物堿,它們都是一種毒蕈堿阻滯劑,競爭毒蕈堿受體,打斷副交感神經(jīng)的支配作用。阿托品有刺激或抑制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作用,半衰期為2.5h;東莨菪堿(曼陀羅提取物)與阿品托一樣是一種顛茄堿,能阻斷M膽堿受體,對呼吸中樞有興奮作用,中樞作用以抑制為主,能抑制腺體分泌,對大腦有鎮(zhèn)靜催眠作用,半衰期為8h。莨菪堿在外圍和中樞的作用更強。它被用作膽堿酯酶的解毒劑和類膽堿能附加體,半衰期為3.5h。生物堿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對中樞神經(jīng)先興奮后抑制,阻斷乙酰膽堿反應,中毒后呈現(xiàn)交感神經(jīng)高度興奮狀態(tài),可刺激大腦細胞發(fā)生強烈的騷動,刺激脊髓神經(jīng)反射系統(tǒng),發(fā)生抽搐和痙攣。
進一步的,所述假連翹所占重量份數(shù)為12-16份。
假連翹 (Duranta repens Linn.) 為馬鞭草科植物,有刺或無刺,嫩枝有毛 ;葉片呈卵狀橢圓形或倒卵形,長 2-6.5 厘米,寬 1.5-3 厘米,邊緣在中部以上有鋸齒;花冠呈藍色或淡藍紫色;果實成熟時橘黃色,有光澤。原產(chǎn)中、南美洲,我國華南地區(qū)廣有栽培,由于其終年翠綠,樹形美觀,環(huán)境適應能力較強,近年來已成為一種重要的園林綠化植物。有研究報道假連翹的果實中含有二萜類和黃酮類化合物,有抑制凝血酶和脯氨酸基內肽酶(PEP) 的活性。本發(fā)明的假連翹通過酒精浸提,獲得假連翹活性化合物,屬于天然存在的物質,來源于自然,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已形成了其固有的參與能量與物質循環(huán)代謝途徑,所以使用過程中安全無副作用,可直接與皮膚接觸。
進一步的,所述山豆根所占重量份數(shù)為 9-11份。
山豆根為豆科植物越南槐 (又名廣豆根)Sophora tonkinensis 的干燥根和根莖,主產(chǎn)于廣西、廣東等地。山豆根始載于宋代《開寶本草》,謂“味甘,寒,無毒”,運用歷史已經(jīng)超過 1000 年,傳統(tǒng)用于治療火毒蘊結所致之咽喉、 齒齦腫痛, 為“解咽喉腫痛第一要藥”。古代本草文獻中未記載山豆根有毒。近年來,隨著山豆根在臨床上的廣泛應用,如,治療肝炎、腫瘤、心律失常、扁桃體炎等, 醫(yī)學文獻中關于山豆根中毒的報道逐漸增多。1976 年天津市藥檢所首次報道了山豆根的臨床毒性,并通過動物實驗確認。1980 年編印的《廣西民族藥簡編》中首次錄入山豆根有毒,謂其“有小毒”。1985 年版及以后的《中國藥典》 明確記載: “山豆根,苦,寒; 有毒”。因此,山豆根的毒性被廣泛關注。
山豆根主要含有生物堿、黃酮、三萜及多糖等活性成分,目前尚無黃酮、 三萜及多糖等活性成分不良反應的文獻報道。山豆根的主要毒性成分為生物堿,目前已分離得到的生物堿包括苦參堿、 氧化苦參堿、 金雀花堿、 N-甲基金雀花堿、臭豆堿、槐醇、槐安、槐果堿、氧化槐果堿等20多種,其中苦參堿、氧化苦參堿為主要的生物堿成分,是藥效物質基礎也是毒性物質基礎。
本發(fā)明中,以曼陀羅、木犀草素、假連翹、山豆根作為除蟲氣霧劑的主要成分,安全無毒,不會引起人體的任何不適,更加不會影響人體健康。本發(fā)明中的曼陀羅和山豆根相互作用,具有強力麻醉作用,抑制害蟲 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中斷害蟲的神經(jīng)傳遞,與促進神經(jīng)元細胞壞死的使君子酸鉀共同作用,具有增 強麻痹蟲體,迅速破壞害蟲神經(jīng)系統(tǒng)功能作用,抑制害蟲的呼吸作用。木犀草素和假連翹間相互作用,通過破壞其細胞膜,使小分子的成分進入到細胞膜中與細胞內的極性物質結合,使蛋白質無法合成,抑制害蟲體內酶或功能性蛋白的活性,殺滅害蟲。
進一步的,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所占重量份數(shù)為7-9份。
本發(fā)明中作為緩釋高分子系統(tǒng)的聚乙烯吡咯烷酮和茶籽油,本發(fā)明所述的緩釋高分子系統(tǒng)利用聚乙烯吡咯烷酮的強粘合性,助溶解性和緩釋作用,使殺蟲的有效成分與聚乙烯吡咯烷酮形成高度互溶的緩釋體系,高分子緩釋體系相當于形成了揮發(fā)阻滯劑,降低其揮發(fā)效果,達到緩釋的目的,且上述物質生物相溶性好,毒性較低,安全性高。
此外,茶籽油具備很好的增溶性,非常適用于分散脂溶性的活性成分,實現(xiàn)均勻分散有效活性物質,能達到平衡氣味的效果。本發(fā)明采用聚乙烯吡咯烷酮與茶籽油配伍,能夠獲得更好的緩釋效果和在更長的保質期內保持體系的溶解性和穩(wěn)定性。
優(yōu)選的,本發(fā)明的除蟲氣霧劑對于害蟲如家蠅、按蚊、蟑螂的殺滅效果更優(yōu)。
一種緩釋除蟲氣霧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
S1.將曼陀羅、假連翹和山豆根粉碎并浸入到食用酒精中,24-72h后過濾獲得混合溶液,將木犀草素加入混合溶液中,待用;
S2. 將聚乙烯吡咯烷酮溶于適量水中,充分攪拌,待用 ;
S3. 將茶籽油與乳化劑混合均勻,再溶于S2中的溶液;
S4. 將正丁烷、正丙烷溶解于S1 中所得的混合液中,待用 ;
S5. 將 S3 中的溶液溶于 S4中所得混合液中,待用;
S6. 將S5的溶液注入灌裝容器后封口 ;
S7. 向所述灌裝容器中注入壓縮空氣或氮氣,壓上氣霧蓋,得到所述緩釋除蟲氣霧劑。
進一步的,其中,步驟S6還包括將所述緩釋除蟲氣霧劑進行檢漏測試的步驟。
利用本發(fā)明提供的緩釋體系,可有效降低除蟲有效成分的使用量,同時,在本發(fā)明提供的組合物中主要成分為植物源組分,安全性顯著提高。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及有益效果 :
本發(fā)明提供的緩釋除蟲氣霧劑制備簡單,通過采用特定比例的成分配比,合成得到的緩釋除蟲氣霧劑流動性好,使用方便,除蟲效果好,且釋放持久,穩(wěn)定性較好,并且,本發(fā)明提供的緩釋除蟲氣霧劑中主要成分為植物源成分,對人體無刺激,安全性強,無殘留、不污染環(huán)境,對哺乳動物無致畸、致癌、致突變的危害,對害蟲殺傷作用強,高效安全,防效好且成本低廉。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詳細了解本發(fā)明的生產(chǎn)工藝和技術效果,下面以具體的生產(chǎn)實例來進一步介紹本發(fā)明的應用和技術效果。
實施例1-5操作步驟 :按照各組分重量份數(shù)配比,按以下步驟制備緩釋除蟲氣霧劑:S1.將曼陀羅、假連翹和山豆根粉碎并浸入到食用酒精中,24-72h后過濾獲得混合溶液,將木犀草素加入混合溶液中,待用;S2. 將聚乙烯吡咯烷酮溶于適量水中,充分攪拌,待用 ;S3. 將茶籽油與乳化劑混合均勻,再溶于S2中的溶液;S4. 將正丁烷、正丙烷溶解于S1 中所得的混合液中,待用 ;S5. 將 S3 中的溶液溶于 S4中所得混合液中,待用;S6. 將S5的溶液注入灌裝容器后封口 ;
S7. 向所述灌裝容器中注入壓縮空氣或氮氣,壓上氣霧蓋,得到所述緩釋除蟲氣霧劑。并將所得緩釋除蟲氣霧劑制成100mL的0.1% (wt)的除蟲液霧化液成品。
實施例 1-5 各原料組分配比如表1所示。
表1 實施例1-5各原料組分配比表
對比例1
將50份四氟苯菊酯和40份戊烷混合,加入18份丙丁烷制成100mL的0.1% (wt)的除蟲液霧化液成品。
對比例2
將17份右旋七氟甲醚菊酯和60份乙醇混合,加入14份丙丁烷制成100mL的0.1% (wt)的除蟲液霧化液成品。
產(chǎn)品性能測試:將按實施例1-5組分配比制得的除蟲霧化液備用,將 30 只活家蠅、20 只活按蚊分別放入各密閉的試驗箱內,使用噴霧器以噴霧方法分別向箱壁上噴入霧化液,噴藥量為6ml。 開始計時并定時觀察記錄 24 小時后的擊倒只數(shù),清除箱內的蚊蠅,試驗箱放置 72 小時后再分別放入相同數(shù)目的蚊蠅,開始計時并定時觀察記錄 24 小時后的擊倒只數(shù)。同時進行空白對照試驗。結果如表2所示。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對于本發(fā)明中所有未詳盡描述的技術細節(jié),均可通過本領域任一現(xiàn)有技術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