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衣物清洗烘干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機蓋和衣物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1、為了便于在黑暗環(huán)境中操作衣物處理設備(例如,洗衣機、干衣機等),避免用戶因為光線不足而產(chǎn)生錯誤操作,同時基于外觀需求,衣物處理設備的機蓋通常采用發(fā)光設計,以更好實現(xiàn)氛圍家裝的融合。
2、現(xiàn)有技術中的機蓋發(fā)光設計存在以下兩點不足。
3、第一,機蓋發(fā)出的光線通常利用反射的方式透出。例如,光源產(chǎn)生的光線先經(jīng)過副裝飾件的副反射面,反射至主裝飾件的主反射面,并從主反射面溢出。由于光線經(jīng)過反射的方式照射出,增加了光的損耗,也降低了光的純凈度,透光效率低且用戶體驗不佳。
4、第二,光源和導光部件的固定方式一般采用卡扣結構進行連接,而卡扣結構的模具較為復雜,增加了模具制造的復雜性和制造成本,導致裝配不便,安裝效率低。同時,卡扣結構的拆卸次數(shù)有限制,拆卸次數(shù)過多會導致卡扣結構發(fā)生變形。此外,光源和導光部件可采用膠水粘接,膠水存在固化時間導致影響固定效率,且粘接后的光源和導光部件之間拆卸比較困難,容易導致光源和導光部件的粘接處損壞,難以無損拆卸??劢Y構和膠水粘接的方式均不方便維修。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針對以上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機蓋和衣物處理設備,能夠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問題。
2、本發(fā)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機蓋,應用于衣物處理設備,機蓋包括機蓋前板、機蓋后板、機蓋框和光源。
3、其中,機蓋框設置在機蓋前板的外側緣部和機蓋后板的外側緣部之間。光源設置于機蓋前板與機蓋后板之間且與機蓋框鄰接。機蓋框由導光材質(zhì)形成,光源發(fā)出的光線經(jīng)由機蓋框照射至機蓋的外部。
4、如此設置,通過限定機蓋框的導光性且對光路進行限定,明確光線的直射路徑,光源發(fā)出的光線經(jīng)由機蓋框直接照射至機蓋外部,減小光線損耗,有利于提升光線的純凈度,從而提升機蓋的透光效率。
5、可選地,機蓋框為透明或者半透明材質(zhì)層,光源的一側側壁與機蓋框抵接,以使光線從機蓋框的內(nèi)側壁直射至機蓋框的外側壁。
6、如此設置,通過光源與機蓋框的側壁緊貼的方式,將光線的直射路徑進一步限定,避免光線照射到間隙被分散。
7、可選地,光源的底部與機蓋后板抵接,光源的頂部和光源的另一側側壁均與機蓋前板抵接。
8、如此設置,通過機蓋前板和機蓋后板將光源夾設固定,形成緊湊的安裝結構,使得機蓋與光源的裝配更方便。同時,避免采用額外的固定件對光源進行固定,簡化了安裝結構并節(jié)約安裝成本。
9、可選地,機蓋框包括主體部和側壁部,主體部的頂部與機蓋前板的外側緣部抵接,主體部的底部以及側壁部的底部與機蓋后板的外側緣部抵接。
10、如此設置,機蓋前板和機蓋后板能夠?qū)C蓋框夾設固定,從而形成穩(wěn)定的固定結構,使得機蓋框裝配起來更方便。同時,機蓋框的端部向上翹起形成的臺階面,可以對機蓋前板起到限位和定位的效果。
11、可選地,在主體部的底部形成有掏空部,使得底部的一部分不與機蓋后板接觸。
12、如此設置,便于形成穩(wěn)定的結構,且針對機蓋框采用輕量化設計,減輕了主體部的重量和體積,降低了成本且便于生產(chǎn)和制造成型,能夠提升工業(yè)實用性。
13、可選地,機蓋前板、機蓋后板、機蓋框均為環(huán)形部件,掏空部形成為部分環(huán)形或整體環(huán)形。
14、如此設置,環(huán)形設置便于保護衣物處理設備的內(nèi)部組件,減輕在衣物處理設備處于高速運轉(zhuǎn)狀態(tài)時發(fā)生的震動和晃動,有利于提高使用過程的安全性,同時提升整體外觀的協(xié)調(diào)性和視覺效果。
15、可選地,機蓋還包括窗罩。窗罩設置在機蓋前板的頂部,且與機蓋前板的頂部相匹配。側壁部的一部分與窗罩以及機蓋前板相向設置且側壁部的頂部與窗罩的側壁的頂部位于同一平面。
16、如此設置,將窗罩設置在最外層,能夠保護機蓋的其它部件,同時防塵、減震。設置側壁部上翹,便于機蓋前板和窗罩定位,保證窗罩與機蓋前板、機蓋框之間的間隙合理。
17、可選地,側壁部具有第一側壁部和第二側壁部,第二側壁部的外表面以及主體部與光源抵接的表面為透光面,機蓋框的的其他外表面為反光面。
18、如此設置,光線從機蓋框兩端相對設置的兩個透光面透出,保證了光線的直射路徑。第二側壁部具有一定的傾斜度,光線從向內(nèi)傾斜的第二側壁部照射出,可以將光線導向衣物處理設備的機身,進一步減小光線的分散。同時,將用戶正面不可見的第二側壁部設置為第二透光面,避免光線對用戶的眼睛形成干擾,能夠提升用戶觀感。
19、本發(fā)明第二方面提供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具有如上所述的機蓋,能夠通過相對設置的兩個透光面,將光線以直射的方式透出。
20、可選地,衣物處理設備還包括機身,機蓋設置于機身,光源發(fā)出的光線經(jīng)由機蓋框照射至機身。
21、如此設置,機蓋框直射出的光線投射在機身,避免正面照射向用戶,能夠柔和光線,提升用戶的舒適度和體驗感。
1.一種機蓋,應用于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蓋框為透明或者半透明材質(zhì)層,所述光源的一側側壁與所述機蓋框抵接,以使所述光線從所述機蓋框的內(nèi)側壁直射至所述機蓋框的外側壁。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的底部與所述機蓋后板抵接,所述光源的頂部和所述光源的另一側側壁均與所述機蓋前板抵接。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蓋框包括主體部和側壁部,所述主體部的頂部與所述機蓋前板的外側緣部抵接,所述主體部的底部以及所述側壁部的底部與所述機蓋后板的外側緣部抵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體部的底部形成有掏空部,使得所述底部的一部分不與所述機蓋后板接觸。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蓋前板、所述機蓋后板、所述機蓋框均為環(huán)形部件,所述掏空部形成為部分環(huán)形或整體環(huán)形。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部具有第一側壁部和第二側壁部,所述第二側壁部的外表面以及所述主體部與所述光源抵接的表面為透光面,所述機蓋框的的其他外表面為反光面。
9.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具有權利要求1-8的任一項所述的機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處理設備還包括機身,所述機蓋設置于所述機身,所述光源發(fā)出的光線經(jīng)由所述機蓋框照射至所述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