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適用于特種車底盤駕駛室車身。
背景技術:
隨著發(fā)射車底盤技術的不斷進步,發(fā)射車所要求的載重量也進一步提升,隨之需要更大功率的發(fā)動機來作為動力驅動,駕駛室的尺寸也隨之變得更加寬大。車身作為駕駛室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駕乘人員工作的場所,又是駕駛室內設備承載的主體,故車身需要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因此,要想使車身既能滿足剛度和強度要求,又能滿足寬度要求,其設計和制造的難度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滿足底盤駕駛室剛度和強度要求的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包括地板分總成、前圍分總成、后圍分總成、左側圍分總成、右側圍分總成和頂蓋分總成,各分總成之間通過焊接方式進行連接,所述前圍分總成上開設有前風窗,
所述地板分總成包括發(fā)動機罩總成、左地板分總成和右地板分總成,所述左地板分總成和右地板分總成分別設在發(fā)動機罩總成的相對兩側,左地板分總成和右地板分總成均由地板骨架和地板蒙皮焊接而成,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由機罩骨架和上、下機罩蒙皮焊接而成為盒型結構,
所述前圍分總成包括前風窗外板、前風窗內襯板、前圍內板和加強板,所述前圍內板和加強板形成兩個盒型結構,所述盒型結構用來布置電氣附件,
所述后圍分總成包括后圍骨架、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所述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分別設在所述后圍骨架的內側和外側,所述后圍骨架、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整體形成盒型結構,
所述左側圍分總成包括左側圍內板和左側圍外板,所述左側圍內板和左側圍外板形成盒型結構,
所述右側圍分總成包括右側圍內板和右側圍外板,所述右側圍內板和右側圍外板形成盒型結構,
所述頂蓋分總成由頂蓋骨架和頂蓋蒙皮焊接而成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呈倒U形結構,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包括橫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和兩個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兩個所述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分別連接在橫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的相對兩側,所述左地板分總成和右地板分總成分別設在兩個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的外側。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前風窗向前傾斜的角度為8度。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左側圍分總成和右側圍分總成的下裙板上均設有蹬車踏步,所述蹬車踏步上設置防滑板。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車身的寬度為3600mm。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與現有技術不同之處在于本發(fā)明中的地板分總成和頂蓋分總成采用骨架結合蒙皮(即金屬覆蓋件)的結構,前圍分總成、后圍分總成、左側圍分總成以及右側圍分總成采用盒型腔體結構,提升了車身的整體剛度和強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也節(jié)省了制造成本。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中的前風窗向前傾斜8度,有利于改善駕駛室的反光問題,使駕駛員的視野更好。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中的車身寬度為3600mm,滿足底盤駕駛室的需求。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的結構組成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的焊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并結合圖2所示,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包括地板分總成1、前圍分總成2、后圍分總成3、左側圍分總成4、右側圍分總成5和頂蓋分總成6,各分總成之間通過焊接方式進行連接,所述前圍分總成2上開設有前風窗。
所述地板分總成包括發(fā)動機罩總成12、左地板分總成11和右地板分總成13,所述左地板分總成11和右地板分總成13分別設在發(fā)動機罩總成12的相對兩側,左地板分總成11和右地板分總成13均由地板骨架和地板蒙皮焊接而成,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12由機罩骨架和上、下機罩蒙皮焊接而成為局部封閉的盒型結構。
所述前圍分總成2包括前風窗外板、前風窗內襯板、前圍內板和加強板,所述前圍內板和加強板形成左右兩個盒型結構,所述盒型結構用來布置電氣附件。
所述后圍分總成3包括后圍骨架、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所述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分別設在所述后圍骨架的內側和外側,所述后圍骨架、后圍內板和后圍外板整體形成局部封閉的盒型結構。
所述左側圍分總成4包括左側圍內板和左側圍外板,所述左側圍內板和左側圍外板形成封閉的盒型結構。
所述右側圍分總成5包括右側圍內板和右側圍外板,所述右側圍內板和右側圍外板形成盒型結構。左側圍分總成與右側圍分總成結構相同,且相互對稱設置。
所述頂蓋分總成6由頂蓋骨架和頂蓋蒙皮焊接而成。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12呈倒U形結構,所述發(fā)動機罩總成12包括橫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和兩個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兩個所述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分別連接在橫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的相對兩側,所述左地板分總成11和右地板分總成13分別設在兩個豎向發(fā)動機罩分總成的外側。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前風窗向前傾斜的角度為8度,有利于改善駕駛室的反光問題,使駕駛員的視野更好。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左側圍分總成4和右側圍分總成5的下裙板上均設有蹬車踏步,所述蹬車踏步上設置防滑板,增強實用性。
本發(fā)明前風窗前傾式超寬體半骨架車身,其中所述車身的寬度為3600mm,滿足底盤駕駛室的需求。
本發(fā)明中的地板分總成1和頂蓋分總成6采用骨架結合蒙皮(即金屬覆蓋件)的結構,前圍分總成2、后圍分總成3、左側圍分總成4以及右側圍分總成5采用盒型腔體結構,提升了車身的整體剛度和強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也節(jié)省了制造成本。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