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汽車座椅靠背試驗方法改進優(yōu)化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汽車后排座椅靠背翻折耐久試驗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汽車后排座椅靠背翻折試驗裝置都是大型的試驗臺,功能很多,但是結構復雜,價格昂貴。本試驗裝置結構簡單,可以用于各種后排座椅的翻折試驗,可以設置不同的翻折條件(幅度,頻率、次數(shù)等)。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以對各種后排座椅進行翻折試驗的汽車后排座椅靠背翻折試驗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汽車后排座椅靠背翻折試驗裝置,
其本體為試驗臺架,所述試驗臺架包括若干帶有T型槽的柱體,該試驗臺架的底部設有用于安裝座椅的固定座椅夾具;
所述試驗臺架的后側安裝用于翻折所述座椅靠背的翻折推拉氣缸,該翻折推拉氣缸上設有用于連接所述座椅靠背的連接件;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左右兩側的試驗臺架上安裝用于感應所述座椅靠背翻折角度的位置感應傳感器,所述座椅靠背上設有與該位置感應傳感器相配對的感應塊;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左右兩側的試驗臺架上還安裝用于解鎖所述座椅靠背的解鎖氣缸,該解鎖氣缸的前端安裝力傳感器,該力傳感器與安裝在所述座椅靠背的解鎖拉帶進行連接;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左右兩側的試驗臺架上還安裝力傳感器;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上方的試驗臺架上安裝用于對所述座椅靠背下壓鎖止的壓緊氣缸。固定孔位與試驗座椅的安裝孔有關,不同的試驗座椅,安裝孔位不同。
優(yōu)選地,所述的固定座椅夾具為板狀結構,該固定座椅夾具上開設用于固定座椅的固定孔位,通過螺栓安裝在固定孔位內使所述固定座椅夾具與試驗臺架固定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的試驗臺架的兩側上設有垂直固定桿,該垂直固定桿上橫向伸出若干裝配桿;
所述解鎖氣缸、位置感應傳感器及力傳感器安裝在所述裝配桿上。
優(yōu)選地,所述的試驗臺架的后側設有水平固定桿;
所述翻折推拉氣缸軸接在所述水平固定桿上。
優(yōu)選地,所述的試驗臺架的底部安裝萬向輪。
所述位置感應傳感器可以是金屬接近傳感器。
所述翻折推拉氣缸可以是Festo的DNC-50-1000-PPV-A雙作用氣缸。
所述解鎖氣缸可以是Festo的DNC-50-100雙作用氣缸。
所述壓緊氣缸可以是Festo的DNC-50-800-PPV-A雙作用氣缸。
所述力傳感器可以是HBM公司的1-UIOM/1.25KN的力傳感器。
本試驗裝置主要針對后排座椅的翻折試驗。結構簡單實用,克服了大型試驗臺價格昂貴,解決了大多數(shù)公司利用率低、造價高產生的缺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其中:
1-位置感應傳感器 2-翻折推拉氣缸 21-繩索
3-解鎖氣缸 5-壓緊氣缸 6-位置感應傳感器
7-固定座椅夾具 8-力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的一種汽車后排座椅靠背翻折試驗裝置,其本體為試驗臺架1,所述試驗臺架1包括若干帶有T型槽的柱體,該試驗臺架6的底部設有用于安裝座椅的固定座椅夾具7;
所述試驗臺架1的后側安裝用于翻折所述座椅靠背的翻折推拉氣缸2,該翻折推拉氣缸2上設有用于連接所述座椅靠背的連接件;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7左右兩側的試驗臺架1上安裝用于感應所述座椅靠背翻折角度的位置感應傳感器6,所述座椅靠背上設有與該位置感應傳感器6相配對的感應塊;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7左右兩側的試驗臺架1上還安裝用于解鎖所述座椅靠背的解鎖氣缸3,該解鎖氣缸3的前端安裝力傳感器8,該力傳感器與安裝在所述座椅靠背的解鎖拉帶進行連接;
所述固定座椅夾具7上方的試驗臺架1上安裝用于對所述座椅靠背下壓鎖止的壓緊氣缸5。
所述的固定座椅夾具7為板狀結構,該固定座椅夾具7上開設用于固定座椅及其本身的固定孔位,通過螺栓安裝在固定孔位內使所述固定座椅夾具7與試驗臺架1固定連接。
所述的試驗臺架1的兩側上設有垂直固定桿,該垂直固定桿上橫向伸出若干裝配桿;
所述解鎖氣缸3、位置感應傳感器6及力傳感器8安裝在所述裝配桿上。
所述的試驗臺架1的后側設有水平固定桿;
所述翻折推拉氣缸2軸接在所述水平固定桿上。
所述的試驗臺架1的底部安裝萬向輪。
翻折試驗過程:解鎖氣缸3拉動拉帶解鎖,翻折推拉氣缸2推拉靠背到達設定的目標位置,經位置感應傳感器6的傳感檢測,靠背鎖止,再解鎖,翻折推拉氣缸2推動靠背向前翻折,壓緊氣缸5將靠背壓至傾倒位置,鎖止,這樣就完成一個循環(huán)。解鎖氣缸前段裝有力傳感器,可以將每個循環(huán)中的解鎖力傳至計算機,從而保存沒有循環(huán)中的解鎖力,以便于我們分析耐久試驗前后的性能變化。
以上已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較佳實施例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限于所述的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種種的等同的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