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包括電路板、一體成型的底殼、蓋板、液冷頂板和液冷底板,所述一體成型的底殼包括底板和圍板,所述底板和所述圍板圍合形成腔體,所述電路板位于所述腔體,所述電路板朝向所述底板的表面固定有多個功率器件,所述蓋板蓋合所述腔體的開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第一開口,所述液冷頂板穿過所述第一開口向所述電路板凸起以形成第一凸起結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朝向所述電路板的表面與所述多個功率器件中的第一功率器件導熱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還包括導熱件,所述導熱件固定于所述第一凸起結構朝向所述電路板的表面,所述第一凸起結構通過所述導熱件與所述第一功率器件導熱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還包括凸臺結構和擾流齒;其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包括凹口,所述凹口朝向所述液冷底板,所述液冷底板向所述凹口凸起以形成第二凸起結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的部分伸入所述凹口,所述第二凸起結構和所述第一凸起結構之間具有間隔;
6.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還包括隔板,所述隔板位于所述腔體;其中,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的所述另一端與所述電路板不接觸。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還包括柱狀結構和螺母結構,所述底板和所述電路板分別包括安裝孔;其中,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沿垂直于所述電路板和所述底板排列的方向,所述底板的長度分別大于所述液冷頂板的長度以及所述液冷底板的長度。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模組還包括進液管道和出液管道,所述圍板的外周側包括兩個第二開口,所述液冷頂板包括兩個第三開口;其中,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沿所述電路板和所述底板排列的方向,所述一體成型的底殼、所述液冷頂板和所述液冷底板中的任意一個的厚度大于或等于0.8mm且小于或等于2.5mm。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一體成型的底殼、所述液冷頂板和所述液冷底板分別采用鈑金工藝制備。
13.一種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功率模組和充電槍,所述充電槍用于將所述功率模組輸出的電能輸送至電動車輛。